公子恒 : [洋花]似水年华 1-5 --end--说明:1 此文背景为民国,因此显得很囧很雷,看之前务必三思,小心触电。2 将cp标成洋花,是因为我觉得一个cp的成立至少应该满足以下三条中的两条:两人有性行为;两人有爱;两人结局活着在一起。这篇文中满足了两条的貌似只有洋花。……【256文学将分享完结耽美小说256wxc/】似水年华【1】初遇民国一九,北平。那一年我十六岁。我从学校回来,刘妈在门口迎着,接过书包,把拖鞋摆好,又伸手去解我颈上打得整齐的领带。我轻轻隔开她,笑着说:&ldo;乳妈,我自己就好,不麻烦你了。&rdo;刘妈一愣,微微有些失神,她一定又在想:这个一手带大的男娃从什么时候开始同她疏远了,多怀念以前那个吸着她奶头直咂嘴巴的小不点儿啊。我换了鞋,听见客厅里拔起一串高亢的大笑,洪亮浑厚的嗓音,听起来肆无忌惮,分外嚣张。我突然一个趔趄,晃了晃,这笑声像一把锋利的血刀,划破了苍白的帷幔,直刺入我寂寞的心底。直到许多年后,我仍会想起这个初冬的黄昏,一轮鸡蛋黄大小的夕阳挂在北平灰扑扑的马路尽头,瞬间被天际涌来的乌云吞没。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一面就是一辈子。刘妈赶紧扶住我,嘴里担心地喊:&ldo;小少爷。&rdo;我笑了笑:&ldo;没事儿,脚滑了。&rdo;父亲听到这边的动静,从沙发后招呼我:&ldo;阿彰,过来见你爹的老战友。&rdo;转头又冲茶几对面的两个男人说:&ldo;小儿仙道彰,也是个不出息的种,不温不火的,没半点咱们当年的血性,不过好歹比他哥强,是个念书的料。&rdo;我把西装外套递给刘妈,只穿着白衬衫和背带裤走进温暖的客厅。入眼一团刺目的鲜红,比英式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火焰还灼热。没等看清对方的长相,那人又大笑起来:&ldo;哇哈哈哈!小子,你这是什么发型,赶时髦么,像只刺猬,浆糊刷的么?&rdo;父亲干咳几声:&ldo;现在的年轻人,没个正经,尽学些乱七八糟的洋玩意儿。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了他们。&rdo;他板起脸对我说:&ldo;还不快行礼,他是你樱叔,樱木花道,我的好兄弟。十几年前我们一起从黄埔军校毕业,跟着张作...
开始阅读关于乡村偷香神医小农民张大根原本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傻子,直到有一天一个仙女主动对他新书开拔新书阶段23更,中后期34更请假会提前说作者有五百万字码子经验请放心食用求推荐,求收藏,求票票求各位亲们支持感谢感谢...
预收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放在最下方,感兴趣的宝欢迎到专栏收藏哦づ ̄3 ̄づ 姜陆烬意外被卷进书中世界,一个自称系统的声音告诉他想要离开书中世界回到现实,就必须以主角的身份将整本书的剧情全部走一遍。 这是一本叫做我们不会再有以后了的耽美古早狗血虐文。 攻是富家公子哥,受是家境贫寒但长相出众的校园学神级人物。 主角攻和主角受在高中校园相遇,攻对受一见钟情,展开强烈攻势,在长达一年的追求下,终于攻破了受的心防,和受成为情侣。 然而在和受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攻的渣男本性逐渐暴露,拥有了高岭之花,他就开始想要各路野花。 于是在第一次出轨了一个妖艳美人后,攻就开始了接连不断的频繁出轨。 前几次的出轨攻还十分担心被受发现,但时间一久,他就渐渐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直到一次,他大胆地将情儿带到了和受一起住的房子里,被受抓了个正着以后,受果断和他分手,当晚收拾东西离开,攻才终于反悔醒悟,意识过来他始终最想要的还是受。 然而受的性格果决,坚决不会再接受一个出过轨的男人。 最后攻追妻火葬场失败,攻二上位成功。 不久后攻生了病郁郁而终,到死前,受都没再来看过他一眼。 姜陆烬一脸无语地看完剧情,就被告知,他需要以主角攻的身份,去经历整个故事。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姜陆烬 然而就在他走完跟主角受发展感情的剧情,开始要走出轨剧情的时候,所有原本应该做他的受的情人,竟然都开始企图攻他,甚至连主角受都不例外。 更加令人害怕的是,在剧情走偏后,就连最开始机械给他布置任务的系统,也开始变得不对劲了。 天使面孔白切黑女王受vs沉默寡言忠犬攻(沉默寡言为初期人设,后期随着切片数量增加,攻的人设也会逐渐丰富) 1切片共切片攻!!!书中世界所有和受有感情纠葛的都是攻!! 2沙雕文沙雕文!别带脑别带脑!31v1,双初恋预收文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 路嘉洋第一次见江元洲,是四岁。 他跟着爸妈搬到新家,在新家附近的小公园里看见个男孩。 男孩白白瘦瘦,跟在一群玩沙子的小孩身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路嘉洋那打出生起自带的锄强扶弱的劲儿顿时就上来了,他上去三两下教训了一番那帮欺负人的小孩,拉着男孩就上了自己家。 后来他知道,江元洲有先天性心脏病。 他顿时对江元洲护得更紧。 江元洲哭了,他买糖安慰。 江元洲被欺负了,他帮江元洲双倍教训回来。 江元洲夜里怕黑,一个人不敢睡,他拎起自己的枕头就往江元洲家跑,一陪就是好几年。 再后来,江元洲心脏手术成功,医生说他未来生活都已与正常人无异。 能跑能跳可以激动,也可以伤心。 但大概是江元洲小时候被欺负多欺负出了阴影,哪怕身体康复,他还是像从前一样柔弱不能自理。 十几岁的人了,还是怕黑,夜里总要路嘉洋陪。 十几岁的人了,受了委屈还是要像从前一样,将脸埋在路嘉洋颈间,抱着路嘉洋求安慰。 十几岁的人了,遇到青春期困扰问题,还要无措地来找路嘉洋寻求解决办法。 十几岁的人了,还总像小时候一样,三不五时要亲路嘉洋两口。 嗯虽然好像有哪里不对,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再再后来。 他无意撞见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轻轻松松一人撂倒三个彪形大汉。 再再再后来。 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带着他探索了三天三夜人类的奥秘。 尽管如此,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 妈的,自欺欺人不下去了。 不是哥们,你把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鲨了? 阳光健气直男(?)酷哥受x腹黑绿茶美人攻魔蝎小说...
单纯傻子受×阴郁偏执攻深宫闺围,纵你一往情深,又能深得几许?傻子!去给大爷打水去!要不然,大爷要你好看!一眼惊鸿,从此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好看我,我好像很喜欢你!巫山云不懂,这个傻子的执念为何这样深重,但一切可以为他所用的,就都是有价值的。那不是胎记!那是蝴蝶!它在飞!可当丑陋肮脏的不详胎记被这傻子奴才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时,轻颤的羽睫下,黝黑嗜血的眸瞳宛如钉钉一般,牢牢地钉在了这傻子身上。我可以,我帮你!是不自量力吗?即使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吗?一朝登临绝顶,擦拭手中的鲜红血液,他是无权的废物,是先帝十一个皇子里,唯一的幸存者。嗜血是他的本性,他用了一只鸡腿,便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傻子的心。只要我上去,你就会给我那个鸡腿吗?是啊。那好吧!嘿嘿,鸡腿,好吃的鸡腿,诶,你怎么也上来了,你要干嘛!阴狠毒辣的年轻帝王手里有着无数冤魂,有人说,真正的巫山云早已在三岁时死在了冷宫,如今在位的,是寄在他身子里的恶鬼。可是世人不知,恶鬼的眼里,养了一只健硕的白兔,那兔子整日蹦蹦跳跳,呆头呆脑,横冲直撞,对他放肆不已。我的肚子好像鼓起来了,是不是最近吃多了?嗯,要多晒晒太阳,走动走动。一个被世人欺负的傻子,一个被世人唾弃的君王,在不为人知的深红宫闱内,携手两心相知。我爱他,并不因为他的身份,并不因为他对我好,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生子,非双,剧情内有合理解释,雷误入。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