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吧,亚当们》作者:我独顽且鄙文案二十五岁的那一晚,我接到了老伯的电话,他让我去接近一个名叫陈风的男人。之后我的生活,天翻地覆……直到尘埃落定,我才明白,风萧水寒,原来真是上天注定!警告: 、1、二十五岁的那一晚,我接到了老伯的电话。自然不是特地来说生日快乐。当时我玩得正是兴高采烈,热闹非凡,美女俊男如过江之鲫,簇拥于身旁。醉生梦死。老伯的电话如当头棒喝,醍醐灌顶。“小寒,我需要你为我办件事。”这里先要说明我和老伯是什么关系。我们不是血亲。从表面上看,我和老伯没有任何关系——非亲戚,非知交,更不是名目上的子侄晚辈。但其实,说我是老伯至亲之人,也无不对。我是老爹的亲生儿子,老爹是老伯一辈子的爱人。觉得这关系复杂?其实一点也不,对于懂事起就不知“母亲”为何的我来说,再正常不过。我是两个男人一起养大的小孩。老爹是我亲爹,老伯则是养父。大约十岁的光景,老爹便开始缠绵病榻,没有多余的精力陪我蹦跳笑闹,以家长之尊出席我每一个重大场合的唯老伯莫属。印象里,老爹斯文儒雅,一派温文,即便是对我这等乳臭未干的小孩,也是不忘谦和,彬彬有礼,既宠,又多少有些距离。与老伯那不爽时分便将我倒着提起,一阵乱掌臀部遭殃的风格迥然相异。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便已然知晓自己的家庭与众小朋友颇有不同,但并不难接受,这两人偶尔也并肩出席学校的家长邀约,老伯俊挺,老爹温文,一如怪石,一似美玉,我则躲在角落处暗自窃笑于老师的愕然怔愣。老爹故去之后,老伯一蹶不振。相爱相知多年的伴侣,一朝独自驾鹤归西,任这世间有谁,也挽不回那一颗随之而去的心。我和老伯一起埋葬了老爹,心的一部分也就这么入了土。只是我还年轻,我还未有值得陪伴一生的爱人。老伯却不同,他虽未殉情,但整个人,已全然不同。他不再关心我,他任我飘荡,放肆成一个纨绔子弟。我不缺钱,也不缺品味,这让我自然而然得成了一个离不开声色犬马的花花公子。直到二十五岁。老伯打电话给我,道:“小寒,你也二十五岁了,我要你帮我一件事。”此事事关我的继承权,若一切顺利,我便能堂而皇之得继承老伯的财产——是了,我忘了说吧,老伯是当今的世界富豪俱乐部的成员之一。别问我要多少资产...
开始阅读关于乡村偷香神医小农民张大根原本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傻子,直到有一天一个仙女主动对他新书开拔新书阶段23更,中后期34更请假会提前说作者有五百万字码子经验请放心食用求推荐,求收藏,求票票求各位亲们支持感谢感谢...
预收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放在最下方,感兴趣的宝欢迎到专栏收藏哦づ ̄3 ̄づ 姜陆烬意外被卷进书中世界,一个自称系统的声音告诉他想要离开书中世界回到现实,就必须以主角的身份将整本书的剧情全部走一遍。 这是一本叫做我们不会再有以后了的耽美古早狗血虐文。 攻是富家公子哥,受是家境贫寒但长相出众的校园学神级人物。 主角攻和主角受在高中校园相遇,攻对受一见钟情,展开强烈攻势,在长达一年的追求下,终于攻破了受的心防,和受成为情侣。 然而在和受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攻的渣男本性逐渐暴露,拥有了高岭之花,他就开始想要各路野花。 于是在第一次出轨了一个妖艳美人后,攻就开始了接连不断的频繁出轨。 前几次的出轨攻还十分担心被受发现,但时间一久,他就渐渐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直到一次,他大胆地将情儿带到了和受一起住的房子里,被受抓了个正着以后,受果断和他分手,当晚收拾东西离开,攻才终于反悔醒悟,意识过来他始终最想要的还是受。 然而受的性格果决,坚决不会再接受一个出过轨的男人。 最后攻追妻火葬场失败,攻二上位成功。 不久后攻生了病郁郁而终,到死前,受都没再来看过他一眼。 姜陆烬一脸无语地看完剧情,就被告知,他需要以主角攻的身份,去经历整个故事。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姜陆烬 然而就在他走完跟主角受发展感情的剧情,开始要走出轨剧情的时候,所有原本应该做他的受的情人,竟然都开始企图攻他,甚至连主角受都不例外。 更加令人害怕的是,在剧情走偏后,就连最开始机械给他布置任务的系统,也开始变得不对劲了。 天使面孔白切黑女王受vs沉默寡言忠犬攻(沉默寡言为初期人设,后期随着切片数量增加,攻的人设也会逐渐丰富) 1切片共切片攻!!!书中世界所有和受有感情纠葛的都是攻!! 2沙雕文沙雕文!别带脑别带脑!31v1,双初恋预收文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 路嘉洋第一次见江元洲,是四岁。 他跟着爸妈搬到新家,在新家附近的小公园里看见个男孩。 男孩白白瘦瘦,跟在一群玩沙子的小孩身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路嘉洋那打出生起自带的锄强扶弱的劲儿顿时就上来了,他上去三两下教训了一番那帮欺负人的小孩,拉着男孩就上了自己家。 后来他知道,江元洲有先天性心脏病。 他顿时对江元洲护得更紧。 江元洲哭了,他买糖安慰。 江元洲被欺负了,他帮江元洲双倍教训回来。 江元洲夜里怕黑,一个人不敢睡,他拎起自己的枕头就往江元洲家跑,一陪就是好几年。 再后来,江元洲心脏手术成功,医生说他未来生活都已与正常人无异。 能跑能跳可以激动,也可以伤心。 但大概是江元洲小时候被欺负多欺负出了阴影,哪怕身体康复,他还是像从前一样柔弱不能自理。 十几岁的人了,还是怕黑,夜里总要路嘉洋陪。 十几岁的人了,受了委屈还是要像从前一样,将脸埋在路嘉洋颈间,抱着路嘉洋求安慰。 十几岁的人了,遇到青春期困扰问题,还要无措地来找路嘉洋寻求解决办法。 十几岁的人了,还总像小时候一样,三不五时要亲路嘉洋两口。 嗯虽然好像有哪里不对,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再再后来。 他无意撞见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轻轻松松一人撂倒三个彪形大汉。 再再再后来。 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带着他探索了三天三夜人类的奥秘。 尽管如此,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 妈的,自欺欺人不下去了。 不是哥们,你把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鲨了? 阳光健气直男(?)酷哥受x腹黑绿茶美人攻魔蝎小说...
单纯傻子受×阴郁偏执攻深宫闺围,纵你一往情深,又能深得几许?傻子!去给大爷打水去!要不然,大爷要你好看!一眼惊鸿,从此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好看我,我好像很喜欢你!巫山云不懂,这个傻子的执念为何这样深重,但一切可以为他所用的,就都是有价值的。那不是胎记!那是蝴蝶!它在飞!可当丑陋肮脏的不详胎记被这傻子奴才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时,轻颤的羽睫下,黝黑嗜血的眸瞳宛如钉钉一般,牢牢地钉在了这傻子身上。我可以,我帮你!是不自量力吗?即使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吗?一朝登临绝顶,擦拭手中的鲜红血液,他是无权的废物,是先帝十一个皇子里,唯一的幸存者。嗜血是他的本性,他用了一只鸡腿,便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傻子的心。只要我上去,你就会给我那个鸡腿吗?是啊。那好吧!嘿嘿,鸡腿,好吃的鸡腿,诶,你怎么也上来了,你要干嘛!阴狠毒辣的年轻帝王手里有着无数冤魂,有人说,真正的巫山云早已在三岁时死在了冷宫,如今在位的,是寄在他身子里的恶鬼。可是世人不知,恶鬼的眼里,养了一只健硕的白兔,那兔子整日蹦蹦跳跳,呆头呆脑,横冲直撞,对他放肆不已。我的肚子好像鼓起来了,是不是最近吃多了?嗯,要多晒晒太阳,走动走动。一个被世人欺负的傻子,一个被世人唾弃的君王,在不为人知的深红宫闱内,携手两心相知。我爱他,并不因为他的身份,并不因为他对我好,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生子,非双,剧情内有合理解释,雷误入。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