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悠悠作品已完结114.4万字2024-09-17 17:14:26
最新章节:第531章 那就挖心吧
结婚五年,林漾任由上流圈骂她是乡巴佬,拜金女,舔狗。她以为倾尽所有,能够让顾池砚的心爱上她。直到他带着白月光让她跪下,求他的白月光原谅,否则和她离婚。她终于清醒了,反手给这对狗男女一个大嘴巴子。果断离婚!顾池砚认为她很爱他,会求他,缠着他,用尽手段,离不开他!可离婚以后的林漾却光芒耀眼,风光无限,马甲更是惊爆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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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从林漾的头顶浇下,黑长直的头发粘在苍白的脸颊上,她跪在满是玻璃杯碎片的地上,鲜血与红酒混合的刺眼。 耳边更有无尽嘲讽难听的话骂她。 “这乡巴佬,以为嫁给顾少就真把自己当顾少夫人了,也不照照镜子看自己配不配!” “顾少夫人这个位置本来就应该是林大小姐的,舔狗就好好当舔狗,这样处罚她都算是轻的了,活该! 还自以为顾总喜欢她这种人,敢伤害挑衅林大小姐,不知死活吧……” “她究竟用什么手段让顾老爷子逼着顾少娶她的,手段真厉害……” “顾少让他跪下就跪了,她下贱的样子,真恶心。” 众人对林漾恶毒的讽刺,有些女的却也掩饰不住心里对她的妒忌,凭什么她一个乡巴佬竟然能够成为顾少夫人! 玻璃杯碎片扎在膝盖上的痛,痛的林漾身体微微颤抖。 但最痛的莫过于男人一句,“你比哈巴狗还令我恶心。”深深刺痛她的心。 她视线一眨不眨的落在抱着女人的男人身上。 男人黑色西裤白衬,微敞的衣领露出好看的锁骨,眉眼深邃冷峻,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野性。 只是他看她的目光充满冷漠厌恶。 “喝了这些,我就不再追究你弄伤倩儿!”顾池砚冷冰道。 桌面上,摆着十几杯的白酒和红酒。 “阿砚,她怎么也是你老婆,你这样欺负她不好,玻璃碎片只是划了个口子而已,没大碍……” 被抱着的林倩倩埋怨着顾池砚,眼神落和林漾对视,却是毫不掩饰的挑衅。 一个土包子,就算是成为了顾池砚的老婆,她也不放在眼里。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她稍微主动一点,顾池砚就会回到她的身边来。 要不是出国五年,怎么能让这贱人鸠占鹊巢。 “我在给你出气。”顾池砚清冷的声音没有太多的情绪。 强势的一句话不容反抗,更是在给林倩倩撑腰。 以为他看不懂林漾的心思吗?结婚那天他就告诫过不要对他耍任何心计,要就好好当顾少夫人,要不就滚! 可能是他对她太过于...
开始阅读关于乡村偷香神医小农民张大根原本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傻子,直到有一天一个仙女主动对他新书开拔新书阶段23更,中后期34更请假会提前说作者有五百万字码子经验请放心食用求推荐,求收藏,求票票求各位亲们支持感谢感谢...
预收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放在最下方,感兴趣的宝欢迎到专栏收藏哦づ ̄3 ̄づ 姜陆烬意外被卷进书中世界,一个自称系统的声音告诉他想要离开书中世界回到现实,就必须以主角的身份将整本书的剧情全部走一遍。 这是一本叫做我们不会再有以后了的耽美古早狗血虐文。 攻是富家公子哥,受是家境贫寒但长相出众的校园学神级人物。 主角攻和主角受在高中校园相遇,攻对受一见钟情,展开强烈攻势,在长达一年的追求下,终于攻破了受的心防,和受成为情侣。 然而在和受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攻的渣男本性逐渐暴露,拥有了高岭之花,他就开始想要各路野花。 于是在第一次出轨了一个妖艳美人后,攻就开始了接连不断的频繁出轨。 前几次的出轨攻还十分担心被受发现,但时间一久,他就渐渐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直到一次,他大胆地将情儿带到了和受一起住的房子里,被受抓了个正着以后,受果断和他分手,当晚收拾东西离开,攻才终于反悔醒悟,意识过来他始终最想要的还是受。 然而受的性格果决,坚决不会再接受一个出过轨的男人。 最后攻追妻火葬场失败,攻二上位成功。 不久后攻生了病郁郁而终,到死前,受都没再来看过他一眼。 姜陆烬一脸无语地看完剧情,就被告知,他需要以主角攻的身份,去经历整个故事。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姜陆烬 然而就在他走完跟主角受发展感情的剧情,开始要走出轨剧情的时候,所有原本应该做他的受的情人,竟然都开始企图攻他,甚至连主角受都不例外。 更加令人害怕的是,在剧情走偏后,就连最开始机械给他布置任务的系统,也开始变得不对劲了。 天使面孔白切黑女王受vs沉默寡言忠犬攻(沉默寡言为初期人设,后期随着切片数量增加,攻的人设也会逐渐丰富) 1切片共切片攻!!!书中世界所有和受有感情纠葛的都是攻!! 2沙雕文沙雕文!别带脑别带脑!31v1,双初恋预收文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文案 路嘉洋第一次见江元洲,是四岁。 他跟着爸妈搬到新家,在新家附近的小公园里看见个男孩。 男孩白白瘦瘦,跟在一群玩沙子的小孩身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路嘉洋那打出生起自带的锄强扶弱的劲儿顿时就上来了,他上去三两下教训了一番那帮欺负人的小孩,拉着男孩就上了自己家。 后来他知道,江元洲有先天性心脏病。 他顿时对江元洲护得更紧。 江元洲哭了,他买糖安慰。 江元洲被欺负了,他帮江元洲双倍教训回来。 江元洲夜里怕黑,一个人不敢睡,他拎起自己的枕头就往江元洲家跑,一陪就是好几年。 再后来,江元洲心脏手术成功,医生说他未来生活都已与正常人无异。 能跑能跳可以激动,也可以伤心。 但大概是江元洲小时候被欺负多欺负出了阴影,哪怕身体康复,他还是像从前一样柔弱不能自理。 十几岁的人了,还是怕黑,夜里总要路嘉洋陪。 十几岁的人了,受了委屈还是要像从前一样,将脸埋在路嘉洋颈间,抱着路嘉洋求安慰。 十几岁的人了,遇到青春期困扰问题,还要无措地来找路嘉洋寻求解决办法。 十几岁的人了,还总像小时候一样,三不五时要亲路嘉洋两口。 嗯虽然好像有哪里不对,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再再后来。 他无意撞见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轻轻松松一人撂倒三个彪形大汉。 再再再后来。 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带着他探索了三天三夜人类的奥秘。 尽管如此,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又能有什么 妈的,自欺欺人不下去了。 不是哥们,你把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竹马鲨了? 阳光健气直男(?)酷哥受x腹黑绿茶美人攻魔蝎小说...
单纯傻子受×阴郁偏执攻深宫闺围,纵你一往情深,又能深得几许?傻子!去给大爷打水去!要不然,大爷要你好看!一眼惊鸿,从此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好看我,我好像很喜欢你!巫山云不懂,这个傻子的执念为何这样深重,但一切可以为他所用的,就都是有价值的。那不是胎记!那是蝴蝶!它在飞!可当丑陋肮脏的不详胎记被这傻子奴才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时,轻颤的羽睫下,黝黑嗜血的眸瞳宛如钉钉一般,牢牢地钉在了这傻子身上。我可以,我帮你!是不自量力吗?即使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吗?一朝登临绝顶,擦拭手中的鲜红血液,他是无权的废物,是先帝十一个皇子里,唯一的幸存者。嗜血是他的本性,他用了一只鸡腿,便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傻子的心。只要我上去,你就会给我那个鸡腿吗?是啊。那好吧!嘿嘿,鸡腿,好吃的鸡腿,诶,你怎么也上来了,你要干嘛!阴狠毒辣的年轻帝王手里有着无数冤魂,有人说,真正的巫山云早已在三岁时死在了冷宫,如今在位的,是寄在他身子里的恶鬼。可是世人不知,恶鬼的眼里,养了一只健硕的白兔,那兔子整日蹦蹦跳跳,呆头呆脑,横冲直撞,对他放肆不已。我的肚子好像鼓起来了,是不是最近吃多了?嗯,要多晒晒太阳,走动走动。一个被世人欺负的傻子,一个被世人唾弃的君王,在不为人知的深红宫闱内,携手两心相知。我爱他,并不因为他的身份,并不因为他对我好,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人。生子,非双,剧情内有合理解释,雷误入。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