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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冻得发抖的慕醒笑着应声,丝毫不在意眼前那个男人的自作主张,临走拿了那本《茶经》。
与客厅相比,慕醒家的厨房很整洁,厨具一应俱全且擦拭得纤尘不染,冰箱里各种食材应有尽有,可见慕醒平时应该很喜欢下厨做饭。
方凡十虽然自己生活,但是在北京一般都是跟林与之他们一起去外面吃,厨艺不是很精通。
不过,做个白粥还是绰绰有余。
白粥做好后,方凡十拿着药片倒了杯水,一块端着进了卧室。
卧室比客厅还要杂乱,各色书籍摊在每一个角落,慕醒更是被一堆书包围着,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羽绒服,背脊挺直地坐在床上看《茶经》,见方凡十进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ldo;家里很乱。
&rdo;这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方凡十将它定义为他与慕醒的关系打破僵局的界点。
露出这样子的笑,说出不带刺的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慕醒已经接受了他做他朋友。
想到这里,男人心情很好,把粥递给慕醒:&ldo;先吃饭,再吃药。
我今天没事,在这陪你。
&rdo;前面一句还好,后面一句让慕醒不大自然。
两个人充其量算是普通朋友,他很感激方凡十给他买药做粥,但是并不表示两个人可以亲密到在他家待一天。
慕醒沉着冷静地喝着粥说:&ldo;我吃了药就睡觉,你在这会闷。
流感病毒喜欢乱窜,传染了不是闹着玩的。
&rdo;话里拒绝很明晰,男人站在床边没动,看着慕醒从容淡定地喝粥,淡色的双唇一开一合,心里的火被下腹涌上的火气压下去了。
男人爽朗地笑着,毫不在意地把水递过去说:&ldo;醒来想吃什么?&rdo;强势的男人偶尔表现出的柔情最能打动人,特别是慕醒这种吃软不吃硬的性格。
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不是吃货的慕醒说:&ldo;随便吧,我不挑食。
&rdo;喝完粥吃了药,方凡十利落地抽出慕醒手里的书让他睡觉,然后转身开始有条理地收拾着慕醒的房间。
当过兵的男人,动作幅度都很大,力道却处理得刚刚好,发不出一丁点的声音。
慕醒懒洋洋地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尽管没有声音,这么个大男人在他房间里来回动,他也睡不着。
更何况,还是这么出色的一个男人,慕醒勾起了唇角。
这个男人的身材很好,双腿修长而有力,上身挺拔,远比那些个杂志上的模特要好的多。
没有那么夸张的肌肉,但整个人看上去干练而有力,透着霸气和压迫人的气场。
身材如此,长相更是一顶一的出色,这让慕醒刚进酒吧时,目光就锁定在了他的脸上。
他不懂,这样的男人抛去他的身份应该也有很多人追。
这样的男人多是滥情的,为什么单单喜欢上了他,而且还硬是跟他杠上了。
就因为他比较有挑战么?慕醒微微挑眉,这个说辞让慕醒都觉得牵强。
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这么久追不上他,应该早就耐不住寂寞去找别人了,哪里会在这跟他死磕。
&ldo;方先生,你到底喜欢我什么?&rdo;还没反应过来,话就脱口而出了。
慕醒暗自想抽自己两嘴巴子,一生病把淡定都烧干净了。
慕醒的卧室不大,一张床摆在正中央,两边摆着两个床头柜,床东边是电脑桌正对着窗户,西边是一个大书架子,而床北边则是一个衣橱。
方凡十正屈膝蹲在电脑桌旁捡书,慕醒能看到男人特有的刚硬的侧脸。
男人并没有因为他的这句话停下手上的动作,他捡起书,走到书架前,左手推着另外一部分书,右手用木质书夹把书固定好,整个动作透着干练的帅气。
做完这些,方凡十才回过头来回答慕醒的问题。
回答之前,叮嘱了一句:&ldo;以后,叫我十哥儿。
&rdo;看到被窝里男人微微诧异的脸色,方凡十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性感的笑。
&ldo;我不是个容易动情的男人,但却是个容易一见钟情的男人。
我在见你的真心或是玩玩男人也是一笑,手指捏着书角用力一抛,书在空中帅气地打了个旋,稳稳落尽他的大手里。
方凡十问:&ldo;爱书的人都惜书,你怎么全家都是?&rdo;感冒药里带着催眠成分,药效开始发作,慕醒昏昏沉沉地说:&ldo;反正在自己家里丢不了,这样我想看哪本随手捞起来看就行,方便。
&rdo;方凡十转头一看,男人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已经闭上了,感冒让他的眼角发红,长而卷的睫毛在眼皮下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