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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偶人何德何能入了国师大人的眼。
恍惚里曾经当年那月,城春草木渐深,大火惊起了一片喧嚣之声,彼时他木愣愣地站在国师府前,感觉自己的眼睛似乎湿了,却不知为何要哭。
看着那眼前的汹涌火海,看着看着,他心中忽然想起的,是自己与此毫不相干的身世故事。
他本是贱奴,因得了国师一句“这双眼睛极好”
,才脱离贱籍从此侍奉国师左右。
那时正逢国师大人养一只骨雕,白骨身躯,无血无肉,是食生人之魂,偏少一位饲主,从此,他便成了照顾饲养骨雕的雕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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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匪·二当家
遇上这个人是他的劫数。
而劫数劫数,就是你明知是劫数,却也明白地撤回不了手。
因为倘若能让人这么容易就收手了,不付出代价,那就不叫劫数。
他是山匪,从来不讲道理,看上了就抢过来,没有什么前来后到的顺序,也没什么伦理束缚。
年幼时他一家老少都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寨里的小孩无论是不是缺爹少父亲,总归家里人比他的齐全,所以吵起架来,闹了矛盾了,就叫他“没人要”
。
既然没有人要他,那他总要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谁让他不开心了,他就让对方加倍不开心。
吵得最凶的一次,他把对方耳朵都咬下半只来,含在嘴里,咸咸的。
那小孩哭得死去活来,可寨里的大人都不敢对他如何。
他知道,这种特权都是因为他已死的阿爹和父亲的缘故。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行事无所顾忌,因为他清楚地明白,已故之人是他的免死金牌。
他才不管别人死活,心中一股怨气,谁让他是没人要的小孩。
可有一天,年少时的大当家跟他说,他不是没人要,他拉住他的手,说喜欢他。
彼时年少,谈爱只觉羞惭,再多情感也只敢用“喜欢”
二字。
他明明也欢喜,可从来别别扭扭不肯直说,然从此行事却是渐渐有了拘束,再不做以前那般无法无天的模样。
后来有一年大当家出去一趟,抢回来一个人,然后大当家说要娶这个人。
他感觉自己被辜负,可他不愿意做被抛弃的那一个,于是他杀了大当家,抢了那个人。
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一切都疯魔。
但不疯魔,不成活。
他握着那个人的手将匕首扎进自己的心口,这是他的大喜之日,触目皆红,但成婚的对象撑在他身上将匕首扎进他的胸腔。
其实他一直觉得对方很好看,穿着红色特别好看,这个人以前逗着他玩的时候,他又羞又恼的,虽然动手打了对方,但其实心里从来没有生过这个人的气。
倘若他先遇到的是这个人,他一定会先喜欢对方的。
但凡事先来后到,他先遇到的是大当家,然后才是那人。
所有的一切要一笔笔清算。
大当家欠他的情,他要大当家的命来还;而他欠大当家的命,那就拿自己的来还。
至于他和那人之间,本就互不相欠,只是心有不甘里,他不愿自己就这样轻易地被对方遗忘,是要那人亲手杀了自己。
所以原来他用这生死,无非也就是要换得那人一星半点的不得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