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问道小说网

第11章 食人魔法师

第11章食人魔法师

风暴高坡的一角,食人山谷中,十多头食人魔正围着一只被烧得焦黑的野猪,展开一场饕餮盛宴,它们兴冲冲地撕扯着肉。

弄得遍地狼藉。

“俺的,都是俺的!”

“你这傻子,也配跟我抢?”

而其中最为高大、也最为肥胖的食人魔一棒槌敲昏身旁的同伴,抢下其手中的猪腿,一口吞下去,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手指。

他叫朗普,是食人魔部落的头领。

朗普发现自己越来越聪明了,他的手下也经常这么说,不过他们还不会用这么高级的词汇,只会说他:“真会找食”

但聪明的朗普能懂得他们的意思,为此很是受用。

在食人魔的字典里,“会找食”

就是最大的赞誉,无论是用粗壮的大棒,还是用聪明的脑瓜。

在暴饮暴食之余,朗普也会翻看之前从“小零嘴儿”

那里抢来的书籍,看得津津有味,也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比如他从《席恩的冒险日记这本书中得知:放一个宝箱,或是撒一把金币在道路上,再在前面挖一个深坑,用茅草盖上,很快就能得到更多的“小人儿”

,书里管这种行为叫做“陷阱”

,朗普很喜欢这种高雅的叫法。

而令他最为着迷的,就是《傻瓜式火球术解析中一种叫做“法术”

的东西,能让他发出比野猪头还大的火球,能轻松把一头长毛象变成烤肉。

朗普就是用这个方法搞来大量食物,并且把附近普遍三两成群的食人魔,整合成一个足有二十几只的部落,毕竟不肯加入的都被郎普变成了烤肉,在大家的肚子里呆着呢。

这是个可以载入食人魔史册的划时代的成就——至少在朗普看来是这样的,所以他给这个部落取名叫“新时代”

,这也是从书中学到的名词。

只可惜在食人魔部落中没有人能理解这个名字,还有手下问为什么不叫“大肉块”

部落,结果他被朗普狠狠地敲了一棒槌。

相邻小说
无尽复活后,我能伤害转移  组合被踢,存在感低就是菜?  龙族:从日轻归来的路明非  清冷侍郎芝麻馅,指挥使他跑不掉  野火烧不尽(父女1V1)  斗罗:千仞雪重生,我是她亲弟  百变小樱里的阳光大男孩  四合院:从厨师学徒开始  战锤:向虚空领主致敬!  配偶养成系统  欲劫缠月【NPH】  洪荒:火德华光,我是人教马王爷  神秘复苏之卖货郎  美漫:扮演黄猿,三秒光速下班  不死秦王,从吃下金蝉开始  视频剧透历史,从闪击波兰开始  洪荒:悟性逆天,我为截教第一仙  融入你生命的海(骨科 1v1)  宝可梦的恐惧之主  慰藉[姐弟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