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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觉得恶心,也很火大,不过却被某种更为强烈的不可思议之感所笼罩。
对于刚离开乡下,也没和男人接吻过的我而言,实在无法理解为了区区内衣裤作出那种事情的人,脑袋到底在想什么。
为什么甘冒被逮捕的风险,做出那么丢脸的事情来呢?不过就是内衣裤罢了,为什么能够彻底抛弃自己的自尊呢?
是的,年轻的我无法理解。
不过,现在的我却想和那男人把酒言欢。
迷恋能够让人抛弃尊严。
有时候,无论如何渴望得到的东西,就存在于伸手可及之处,简直是某种悲剧。
只要抛弃尊严,甚至背负风险,就能更为接近。
妄想与现实随之逐步贴近。
我和内衣小偷犯了同样的罪,只不过我和他最大的不同在于,我所迷恋的对象不是物,而是人。
内衣裤没有人格,而一个男人却具有人格。
他有自己喜欢的女性类型,有恋爱的自由,也有将来的展望。
内裤的话,顺利偷到手后,随你想要穿上或戴在头上都行,可是如果对方是个男人,要是从背后把人家打昏带到房里,这辈子都不可能为其所爱了。
我想到这,微微擤了擤鼻子。
大概从上周开始,每天入夜就会一下子转凉。
在树丛阴影处缩成一团的我,视线落至手表。
晚间十一点半刚过五分钟。
上礼拜是十一点半整。
此时身体虽感到冰冷,掌心却是汗水淋漓。
我目前坐的地方,是个还蛮大的高级公寓花坛,眼前小巷的另一边可以看到一栋平凡的三层楼木造公寓。
我所爱的他,就住在那栋房子二楼最里侧的房间。
由于站在路上守候不知道什么才会出来的他,过于引人注目,这里就成了绝佳地点。
冷冽的寒意从地面窜上身躯,紧咬住的臼齿开始微微发出声响。
之后大概又过了十分钟吧,我看到公寓的阴暗楼梯出现人影。
是他,我拿起挂在脖子上的赏鸟用小望远镜,对准他调整焦距。
他的身影缓缓出现在路灯下。
上周还穿着短袖T恤,今天已经换穿运动服了。
刚洗完澡吧,他的头发湿濡,右手拿着一个半透明的大垃圾袋。
他踩着运动鞋的后脚跟,信步走下阶梯。
他「通」一声将沉沉的垃圾袋,放到公寓前的电线杆下。
大概是习惯性动作吧,随即像上周一样将睡裤往上拉一次,然后仰望夜空,将脖子转得喀喀作响。
「……好帅喔。
」
我从望远镜偷窥,一边呢喃。
不管是那头乱糟糟的头发、有点驼的背部,还是穿旧的睡裤都好帅。
他一丢完垃圾,又信步走上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