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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叹气道:“你的话我何尝不知道,只是心里不痛快罢了。”
想起林姨娘往日得宠时的样子,王氏一阵一阵的气堵的慌,总思忖着想个什么法儿让那贱人的女儿嫁的凄惨无比才好,可是又不能乱来,一个不小心连累了自己女儿可得不偿失了。
刘昆家的看王氏脸色,知道她又钻牛角尖了,便劝道:“太太且把心放开些,将来姑娘出嫁了也指着娘家体面,将来只要柏哥儿大出息了,她还不得看太太的脸色;照我说呀,太太莫和丫头姨娘置气了,盯紧了柏哥儿读书才是要紧,瞧着秋闱就要开了,只盼着咱们大少爷能一举中的才是好呢,太太下半辈子的体面就都有了!”
王氏想起长子,顿时精神大振,拍着绣墩道:“没错,那贱人整日夸枫哥儿好学问,考了两回才过了府试,老爷就宠的跟个什么似的,可笑今次院试落了榜,看她往后还说嘴!
你提醒的好,幸亏母亲把你送了来!”
这样读了一年书,渐渐临近乡试,庄先生紧锣密鼓的讲经说文,索性把还在背《论语》的长栋放成了半日课,只留三个大男孩密集深造,长枫虽还不是生员,但也算半个考生,被一起拉拔进了考前补习班,王氏每日里鱼汤鸡汤猪脑汤的进补,盛紘心里抓挠似的想去问两句,却故作淡定的拿了本《道德经》装样。
明兰是个很没政治觉悟性的小书记员,跟祖母两个窝在临窗的炕床上吃刚蒸出笼的红豆山药稻米耙耙,这是明兰新想出来的南方小吃,祖孙俩吃的齿颊留香,明兰含糊的说:“……唔,真好吃……还有一笼给祖母晚上当宵夜,吃了暖胃。”
盛老太太拿湿布巾子擦擦手,道:“送一些给柏哥儿吃罢,怪不容易的,这也是在给盛家光耀门楣,回头你们也能得益。”
想了想又说:“你也上回给栋哥儿做的那个书包袋子我觉得很好,这回你哥哥去赶考,你先把别的活计放一放,也给他做些好用的罢,你哥哥也会念你的情。”
明兰点头,当初她见小长栋身边的小厮不得力,上学去许多东西还得自己拿,索性给他做了个三层袋的双肩书包,锦绣纹路的肩带,白云蓝天绿草的花样,用盛老太太不用的散线檀香佛珠在袋口出系着松紧带,既轻便又好看,小长栋喜欢的什么似的。
自己手艺受到肯定后,明兰十分鼓舞,便在上回长柏送来一对金鱼之后,她做了个石青色松竹梅的扇套送过去,长柏一高兴又回送了桐城特产的编花竹篓笔筒过来。
明兰觉得自己当初决定学习方向的无比英明;女孩子的学习方向还可以选择,男孩子的努力目标只有一个——科举。
考科举的好处多多,考的好可以当官,考的一般可以当吏,考的不好的也可以在村子当个私塾先生,重要的是一旦有了功名就可以免税了,即便是个秀才见了县太爷也不用下跪;科举不仅对平民男子具有改变命运的重大意义,对于像盛长柏这样的官宦子弟也很重要。
古代的官职不是世袭的,盛老爹是官,但他的儿子们却也得靠自己本事考科举才能获得官职,否则盛家的兴旺便只这一二代了。
这些都是盛老太太说的,说的时候口气中自然透出一股郑重之意,明兰悄悄偷瞄她几眼,从很久之前明兰就发觉自己这位祖母很奇特,虽然出身侯府权贵,但却对那类靠萌袭的公孙公子很是不屑,反对那些靠自己本事考科举的学子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估计当年她就是这么看上诗文倜傥的探花郎盛紘他爹的了。
明兰一边推理前情,一边不自觉的伸手想再去拿一个粑粑,却摸了一个空,发现盛老太太已经叫房妈妈把点心收进暖盒里送走了,盛老太太回头瞧见明兰伸在半空中的白胖小手,眉头一皱,苦口婆心的劝道:“小明丫,听祖母的话,你可一天天大了,不好像小时候那么吃法了,回头胖过了头,穿衣裳都不好看了。”
明兰讪讪的把小胖爪子收回来,她这不是掩饰美貌伪装低调呢嘛!
【作者有话要说】整部红楼里,除了黛玉妹妹之外,我只喜欢三个半女子,平儿,鸳鸯,小红,外加紫鹃算半个,以上排名按个人喜好排的。
都说红楼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可是那些小姐就算再怎么悲催,至少也过过一段被人服侍的好日子,只有那些丫头,风光未必有她们,抄家卖人却跑不了。
我倒着说,我对紫鹃评价很高,但本质上她在潇湘馆过的日子还是舒服的,作为主子的黛玉当她亲姊妹一般,作为大丫鬟的她在潇湘馆拥有很大的权威和信服力,曹雪芹对她的评价是个‘慧’,她对黛玉的关心纯属发自内心,对黛玉的劝解完全是正面的阳光的,宛如大姐姐一般的贴心,尤其是后来黛玉死亡时,她表现出对黛玉至死不渝的忠诚(几个结局都是这样的),这在整个大观园里的小姐与丫鬟中,这种真情何其难能可贵。
大家又问了,那为什么她还排名最末呢?因为本质上,她的忠诚和真心都是值得的,以黛玉对她的真心,她的回报都是正面的,而且说的实际一些,她的命运是寄托在黛玉的命运上的,黛玉嫁的好她就好,反之她也倒霉,所以她的美好基本上还是顺其自然的。
接着说,小红,很多人可能不喜欢她,可是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但却非常欣赏。
在那种大家族里,家生子的女孩子命运基本上两条,做姨娘和配人,如果她没有路春英的觉悟,她自然想着在嫁人方面给自己找条好出路,这在古代是很自然。
一开始她把目标定在宝玉身上,可惜不过偷巧端了杯茶给宝玉,就挨了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她哭完了之后,立刻清醒的意识到竞争的惨烈前景,宝玉离她太远了,就算打破了头也未必能争到;她脸上的泪痕刚擦干,听到一个老嬷嬷说起贾芸‘五嫂子的儿子’,想起当日见面的情景,立刻心上一动,随即有了丢手绢还手绢的一出。
从亲近宝玉到转而情系贾芸,整个过程小红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对人生目标婚姻对象的调整,她清醒的又快又干脆,当时我读到这里时,竟然说不出的痛快!
——丫的,你以为你贾宝玉是什么宝贝呀,不过是众人捧着而已,论人品才干,我觉得整部红楼里贾芸是数得上的,他有上进心,精明强干,孝顺母亲,连素有侠名的倪二都当他自己兄弟,最重要的是,小红眼光不错,贾芸后来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对小红资助和一片情意都付出了回报。
按照脂砚斋的批语和曹雪芹的故事脉络,后来小红成功的嫁给了贾芸,从一介丫鬟转型成为一个正经太太,在贾府蒙难后,在狱神庙救助过王熙凤和宝玉。
可以说,在整个红楼里,小红是唯一清醒并积极寻找出路的女子(有些女孩清醒但却消极),她的努力让我感到一股向上蓬勃的力量,重要的是她的往上爬是良性的,并没有伤害算计任何人,她把自己的希望摆在面孔上,获得了凤姐的赏识,随即离开怡红院,躲过了后来王夫人对怡红院的大清洗,又在凤姐手下学到许多管理才能,而且她对于严苛的凤姐,始终带有感激之心。
说句实话,晴雯曾讽刺小红‘捡着高枝飞去了’,可是她又何尝对宝玉不是明里暗里看的死紧的,比起她故作清高,其实心里喜欢宝玉喜欢的要死,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更欣赏小红的务实态度。
在那个年代,不伤害他人而能活下去,活得好,才是重要。
鸳鸯,不用说了,她的勇敢反抗暴强,是红楼梦里光彩亮丽的一幕,她何尝不知道老太太活不久,一旦她死了后,鸳鸯的命运将会如何?鸳鸯不是糊涂冲动的人,可是在那一刻,她用自己的后半生和一切,押在自己的尊严上,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扪心自问,可否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