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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燃烧着两处火堆,士兵围着一堆,牧千诚他们七人围着另一堆。
士兵那边砍了一些树枝当签子,串着大块的野猪肉在火上烤。
牧千诚这边却人手拿着一根箭矢,上面串满肉块。
余盼更是夸张,直接用长枪挑着一大块猪排,架在火堆上烤。
不过最抢眼的还是孙鹏,这小胖子从背包里拿出各种小瓶子,除了油和盐,还有孜然、辣椒面、蜂蜜和烧烤酱等调料。
“卧槽!
胖鸟你特马真是来郊游的啊!”
李麟忍不住吐槽一句。
孙鹏头也没抬,哼道:“你丫的再逼逼一句,就不让你用我带的调料。”
“呃……”
李麟砸吧砸吧嘴,立马换上一脸讨好的模样,“鸟哥,我来帮你烤,你负责吃就行。”
整个队伍里,就这俩活宝的嘴一刻也不闲着。
异化野猪是野猪被诡气侵蚀后,经过几代繁衍产生的特殊品种,不仅肉质鲜美,其中还带着微量诡气。
人吃了能缓慢补充灵力,据说长期食用,对身体也有保健作用。
反正也带不走,众人敞开肚皮可劲吃。
孙鹏吃得满嘴流油,忽然想起什么,“牧老板,你刚才是怎么提前发现野猪群的?”
牧千诚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听力比较好,听出来的。”
其实不只是听力,他的嗅觉和视觉同样比普通人强一些。
在荒野中,总能比其他人提前发现危机。
他们这个小队之所以愿意听他指挥,也是因为这个优势。
……
众人吃完午饭,休息半个小时,然后继续上路。
大野猪的皮和獠牙被剥下来,这两样东西只有几十斤,倒还能随身携带。
牧千诚放出大壮,让他扛着这两样东西,至于剩下的骨肉和那些小野猪,只能舍弃。
正经的狩猎队伍都会开着越野车,或者带着专门的搬运队伍,不会浪费猎物。
像牧千诚他们这种历练队伍,只能一路杀,一路丢弃。
再次上路,按照孙鹏指引的路线,用了两三个小时,最终来到一片城市废墟。
入目所及,已经没有直立的楼房,全部坍塌,被荒草和青苔覆盖。
据说这里是洛天市的旧址,在一百多年前被成群的诡灵所毁。
虽然后来有强者把诡灵剿灭,但因为死人太多,又诞生许多新诡灵,导致这片区域诡气浓度异常,不适合人类居住。
于是幸存者整体搬迁,在几十公里外重新建立一座新的洛天市。
接下来的岁月,有无数狩猎小队在这里猎杀诡灵和野兽,也有拾荒者在这里拆楼砸墙,收集钢筋卖废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