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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常志边磕边哀求萧煜行放过他,但就是不承认自己养小鬼。
我看他头上的血顺着脸颊往下流,还是有些于心不忍的,过去跟萧煜行说:“算了吧,我看村长也是个好人,也许那小鬼真跟他没关系,你直接把他杀了得了,也省得他再去害人。”
村长一听这话磕的更响了,嘴里喊着:“他没有害人。”
萧煜行朝我挑了一下眼角,自己没说话。
我赶紧接着村长的话问:“他怎么没害人?白洪昌都被他整疯了……”
“他是活该。”
我的话还没说完,方常志就咬牙打断了。
他的样子相当狰狞,身上穿的大黑袍子因为来回揉搓跪地,拉扯的七歪八扭,头发也乱七八糟,额头上磕出来的血,成细细的条状顺着任何可以流下来的地方往下走,在脸上勾勒出几条红线。
咬牙切齿的时候,那些线条跟着扭曲,特别惊悚。
我往萧煜行身边站了站,声音都弱了下去,看着他问:“他确实不像好人,但好像也没做什么坏事吧?”
方常志发出一声怪笑,艰难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把自己身上的黑袍也扯下,用满是血的手把额面的头发拢上去,两眼看着桌子上的一片狼籍说:“他没做坏事?那这些事都是谁做的?我吗?”
我没听懂他的话,但那声音里的悲怆,还有愤怒的神情让我特别震憾,好像白洪昌真的是一个杀人掠货,无恶不做的人,而且是方常志亲眼所见的。
萧煜行没再理他,拉着我往外走。
“怎么回事?不问了吗?那小鬼到底是不是他养的?”
我一边走一边问。
他脸上的线条绷的很紧,薄唇像刀棱一样抿着,两眼里都冷光,居高斜斜刺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连手都松开了,大步往大门口走去。
我被他的样子骇到了,也没敢再多说,三步并做两步地跟出去,钻进车里,任他一路开回县城。
这家伙喜怒无常,翻脸无情,我平时壮着胆跟他闹一下,但如果他真的发起火来,我必是要先保命要紧。
现在看着他把车子重新拐进白洪昌家的路口,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话到嘴边又咽下去,然而最后还是没压住,问他:“怎么又回来了,你真相信方常志的话吗?他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千万不能冲动。”
他终于把头转过来看我,可是那眼神是什么样的?好像我欠了他几百万没还,现在还想用言语达到赖帐的目的。
他想给我来个一刀毙命,可又担心我死了,他的巨款再无人可还,所以那眼神里满满的恨意,还有恨意后面藏着的巨大懊悔,痛楚,把我吓的恨不得跳车。
“那你觉得小鬼会是谁养的,夫人?”
他问我,话很冷,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挤。
我瑟缩在车座里,嘴唇都是抖的:“我……我怎么会知道?那个,不是方常志,大概就是白洪昌吧。”
他没说话,把车子开的像飞,一溜就进了白洪昌的院子。
里面空无一人,连地上的残肢都被清理干净了。
萧煜行拖着我下车,直接爬上二楼说:“把你的东西拿出来。”
“啊?”
我愣了一下,随即小跑进了住过的房间,拎出自己所有东西,再出来时,他还是寒着脸,问我:“有办法把全城的人都招到这儿来吗?”
我赶紧把手机拿出来,试了试能打开才说:“不敢说全城都来,但能把这里的事给公开了。”
“那就尽快。”
说完这话,他先一步拉着我的行李下楼。
我从三楼开始拍照,尤其是白洪昌的保险柜和那些整箱的钱,都是给的大特写,然后是一楼院子里的血迹。
拍完后一刻都没停,在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渠道上都发了一遍,然后打电话报警,新闻报料。
最后在出他们家大门时,我把手机卡拿出来扔了。
两个人进入县城的主街道时,听到一辆辆警车呼啸着往白家的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