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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夏,是因为那时,春日的繁花已开到彼岸,夏日的热气还未浸透所有的边边角角。
阳光便已经开始热烘烘的,但它还不至于让人热到发昏,而在树荫下站一会,清清凉凉,也不至于让人冷起鸡皮。
也许我就是这样的中庸主义者,凡事不爱太盛,也不爱太保守,总是折中。
这也许是好事,但也可能未必。
我这个人对友情的需求度不是太高。
宁缺毋滥。
而且随着年龄渐长,朋友越来越少。
所剩不多的几个中有几个是从小学时代就开始交往的。
那么,如果你去问他一个问题比如:“你能说出二狗蛋的一个愿望吗?”
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吃喝玩乐。”
恩,的确,从小学到工作,吃喝玩乐是我唯一承认过的愿望。
我喜欢自由自在的样子,不喜欢条条框框的
我应该属于很早熟的那类人。
小学三年级我就知道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因为我把她的名字写在小纸条上藏在铅笔盒的夹层里。
不要小看三年级小姑娘的八卦心。
所以当有一天几个小女孩偷偷翻我的文具盒试图查证我喜欢的人到底是谁的时候,我几乎是暴怒地去抢过来,顺便跟人家干了一架,最后,我用另外一张小纸条代替了写了她名字的小纸条,上面写到:我喜欢谁,不喜欢谁,跟任何人没有任何关系!
这句出自三年级的我的嘴里的话几乎预示着我以后的所有感情生活。
当然,这是后话,这里不提。
我喜欢她,怎样的喜欢呢?
在我值日的时候,我故意装病不值,然后调到跟他同一天,以前的学校是砖地,放学后才打扫卫生。
老师总是要求所有的人都打扫完了之后一起离开。
于是,我成了打扫最慢最认真的那个,毫不夸张地说,我是每一个砖头缝都要抠到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多一些时间可以看看她。
她怎么那么好看呢?
高高的鼻子,圆圆的脸,浓浓的眉毛和薄薄的嘴唇。
只是看着她时,我还幼小的心里就会高兴地开出一朵一朵的花儿来,那时的我,还不懂什么是爱情。
我喜欢她,怎样的喜欢呢?
有一天上课,她喊了报告站起来,说自己肚子疼,要回家休息一下。
我愣愣地看着她收拾好书包捂着肚子走出门去,突然感觉自己的心也被他装进书包带走了,于是我做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很愚蠢但我自己认为很勇敢的决定!
我也喊了报告站起来说:“老师,我也肚子疼!”
班级里忽地安静了下来,继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他们只是以为我也想回家而已,那时的他们太单纯。
老师诧异地盯了我一会,说:“好吧,那你也回家吧。”
我走出学校,在街上转了好几个圈儿,最后却发现自己转到了她家楼下。
恩,你们没看错,就是楼。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他们家是县上为数不多的住楼的。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土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