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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
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慡,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
一看对方喝酒慡快,自己签单也就慡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
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
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
我拦下他的手,豪慡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
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
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
葫芦送我到家时,我已经有点头晕眼花,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米楚她们把我丢到家里就集体闪人了,屋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昏昏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