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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腮胡的鼻梁被暴雨打湿得冰凉的枪口给狠狠的顶上了,只要罗曼斯一扣动扳机,他就该去和上帝一起吃个夜宵了。
络腮胡不敢轻举妄动,就连口水也不敢咽一下,或许自己随便一个轻微的动作就会激怒眼前的少年。
罗曼斯用枪顶着络腮胡被人给打歪的鼻梁,但他并没有开枪,因为一阵摩托车的轰鸣传进来了他的脑海。
会是谁呢?
会不会是自己家里派出来找自己的人?因为自己年纪不大,在深夜离家何况是这种天气,这可是非常危险的。
可他的全家上下乃至佣人对这个小儿子是十分关爱的,此时有很大的可能是派出来找自己的。
但,罗曼斯不想承认,因为自己的计划非常慎密。
车的钥匙他早就已经偷到,而且去开锁王那里配了一把,而在今夜离家的时候,他观察了就住在家里的管家和所有女佣,等他们都睡着时他才会出门。
而且自己给他们造了一个自己会在睡眠时听音乐的假象,防止因为他们因急事敲门而自己也不会回应,他的手机放在客厅充电,防止打电话找他。
而他也是把门给反锁住,从窗户偷溜出来,那些人是绝对不会发现的。
而如果他们发现车不见了得这一种情况的话,罗曼斯也做好了措施,而这个措施就是什么也不做的措施,一个年仅十四岁而且没有驾照的好好学生会在雨夜出去飙车?
虽然也有被发现得可能,但几率奇低,更大的可能性就是,这是与络腮胡有关系的人!
罗曼斯由于跳车的时候左手被摔断,只好用轻微骨折的右手拿枪对着络腮胡。
罗曼斯很想用另一只手掏出插在腰间的匕首,放在络腮胡的脖子上,以此好用枪来对准开摩托车的人,但是他另一只手已经断了,不能支撑这样的计划。
趁摩托车还没开来之前,罗曼斯第一个打算是直接用手枪崩掉络腮胡,但是他又想了一下,他突然发现一个比玩命赌博更加有趣的事物。
罗曼斯阴沉的笑了两下,然后开始对着络腮胡说话:“后退,离我三米远,否则我让你脑袋开花。”
络腮胡根本不敢质疑罗曼斯的话,那种疯狂的举动都敢做,何况是在绝对有利的情况下杀一个人?而对着富人来说,人命也就是资源,与廉价的金钱化作等号,也就是一串数字,罗曼斯绝对有胆量杀死一个人。
络腮胡只好后退了几步,双手抱头,跪在了地上,一副顺服的模样。
而罗曼斯的右手拿枪对着络腮胡,而以三米的距离已经很安全了,有什么异动的话自己能够第一时间发现。
不过罗曼斯还是有点不放心。
嘣!
嘣!
两声枪响,只听络腮胡传出一声如杀猪般的惨叫,那两个子弹分别洞穿了络腮胡的两个膝盖,就算是他能或者离开这里,他这两条腿已经废了,今后这一辈子大概也只能坐轮椅了。
至于罗曼斯的枪法为何如此准,毕竟家里有个久经沙场的刘锋,以罗曼斯的悟性成个神枪手不难,只是罗曼斯心思不放在这些上,只学了一些保命技能,有的功夫都去研究文学去了。
而罗曼斯此时已经对失去行动能力的络腮胡完完全全放下了心,只是观望着那辆即将开来的摩托。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罗曼斯觉得有些好笑,因为那并不是来找自己的自家人,自家人的保镖或者男仆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而这个人的摩托车技术十分之烂,摩托车在鹅卵石地面上打滑,他就像个自行车初学者一样歪歪倒到勉强控制着车的平衡。
虽然现在罗曼斯觉得有些好笑,但是在认识那个摩托车手以后的时光里,他只觉得这个人够劲儿,对自己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