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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现在达米安知道了这家伙是谁了。
那些刚才在感受到的异常在这个瞬间荡然无存,现在的达米安只想搞清楚一件事:
阿叔为什么会在这里?
说起来他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明明李说过他已经回到地下室了,那里不是有个很重要很重要的封印要看管吗??
阿叔说的话,达米安一如既往的听不明白。
那是粤语,不过从腔调上可以用来分辨情绪。
至少现在,阿叔很需要帮助。
这段时间里食用狗肉是上流社会的风潮,配合着市长新发布的文明城市建设方案,第一步就是整改这些在街头流窜的小猫小狗。
他们本身携带病菌,在哥谭并不受人欢迎,不过也有小部分人会为它们伸冤。
从市长的方案颁布开始,就一刻不停的有动物人权组织进行抗议游行,街道混乱,经常滋生事端。
如果就这样让阿叔被带走了,谁知道它会被做些什么。
达米安几步跟上,要赶在抓狗人将后车厢关闭以前将阿叔救下来。
约翰.乔尼今天刚上任,他的前辈是驾驶座上的司机。
约翰是组织内远近闻名的厌狗人士,他小时候被一只流浪狗咬伤了腿,后遗症是到现在都还在跛脚走路。
阿叔极重,身上的肉沉甸甸的,约翰将它拎在手里是小狗不安分,几次都险些让它逃掉。
他低头看向手中的萨摩耶,皮毛软和干净,一看就是家里养的宠物。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是哥谭,又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乌托邦。
越是干净的小狗能卖出去越高的价钱,这种小动物的生命不必人,死去一个之后没人会在意。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低着嗓子,对着阿叔恶狠狠地来了一句:“等一下我会亲手剥了你的皮,小畜生!”
阿叔显然被吓到了。
他嗷呜一声两条宽泪垂落,想着达米安.韦恩为什么还不过来救狗于水火之中。
当约翰一只脚踏上平台时,他身后有人声响起:“那是我的狗。”
阿叔眼睛“咻”
地一下亮起,看着达米安的表情向他看到了一只漂亮的母狗。
阿叔疯狂摇着尾巴,就差开口说人话。
达米安被这道炙热的目光弄得有些不自在,很难想象,这种热情的视线源于一只胖墩墩的萨摩耶。
他吞了口唾沫,不动声色地往边上走了一步。
男孩专注地看向抓狗人,他看起来很不耐烦,工作被干扰、本就糟糕的心情更是差到极点。
“你的狗?”
他拎起阿叔晃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