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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末年,初秋。
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大门外。
一首匪歌从诏狱中飘荡而出:“吃饭要吃白菜头,嫁人要嫁大匪头,睡到半夜钢刀响,妹穿绫罗哥砍头。”
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的抬起头,对一名看牢校尉说:“怎么还没把那个贵州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整天唱唱唱,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
话虽这么说,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
那位“大匪头”
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
常风英俊、高大,一身飞鱼服更显出他的身份不俗。
锦衣卫中,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配绣春。
常风一个总旗得此殊荣,定是破格恩赏。
此刻,他坐在诏狱门口的一张椅子上。
他的面前是一条名叫“虎子”
的狗。
虎子的面前摆着一个铁盆。
铁盆里的狗食奢华而又稀奇,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铂。
银铂在医理中,人食有安神、镇惊、定痫的功效。
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
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快吃吧。
吃饱饭,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
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
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
他的先祖曾在永乐年间受封锦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