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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页

其实我本来甚至还想说说在过去的几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作家,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永远记得那些夜晚在广播里面听到他小说时的情景,关于头发会掉色的红发女孩子,关于奔跑的主题,就好像一记记重拳挥在我青涩的脸上,却给了我很大的梦想,可是这些我都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于是我很快发现这个北方城市最好的出版社并非是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所在的办公室里面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已近中年的女人,她们用标准的北方口音拉着家常,说话飞快,热心善良,都争抢着要给我介绍男朋友,甚至还带来照片给我看。

我不知道如何去敷衍,我不懂得敷衍,只能够在最后要被拖去约会的关头勉强称自己生了病,最后终于她们不再强将我拉入谈话中,我被遗忘在角落里面,耳朵里面永远塞着音乐,翻看着看也看不完的小说稿。

被别的编辑扔在一边的小说稿我都想拿过来看,我永远都是个在阅读中的人。

他们说起我来,总是那个熟悉的形容词:内向。

他们说:这孩子多内向啊。

刚刚到出版社工作的新人总是得到一些可以熟悉流程的工作,我开始编一本书,一个已经过了气的作者,同事们告诉我他曾经是很红的,甚至是那个年代很多女大学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如今他过气了,沉寂了几年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想到去买他的小说了,他的名字仅仅是消失了几年的时间就已经被人遗忘了,他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我们最初的交流是通过电子邮件,他给我发来书稿,我再用打印机一页一页地打出来,这是我最欢喜的时刻,我站在打印机边上,听着磁头发出的扫描声,纸张慢慢地叠起来,印满了黑压压的五号墨字,然后我就可以躲进我的角落里面读这些小说,虽然有很多是难以入目的,但是每个小说总有那么一两个微弱的闪光点,一个句子或者一段描写,这就足够愉悦我了。

而他的小说是非常难看的。

我想他的过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没有了,更是因为他的字里行间到处都透着江郎才尽的痕迹。

那些文字是精致着,透着一股刻意为之的学院派气息,读懂是没有问题,但是那些做作令人恼火,如若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一定已经将这小说抛开,他讲一名男子在经历数场失败的恋爱之后终于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于是最后落得与另一个男子玉石俱焚的下场。

这俨然是美狄亚式的疯狂毁灭,却被他描写得生硬难读。

我看完了只是感到心痛,他为什么不用一个笔名呢?至少这样那些曾经迷恋过他,曾经记住他名字的人不会感到失望,而他又可以赚得一笔生活费。

相比之下倒是电子邮件里面的文字更令人愉悦,他得知我是一个女人之后就总是以“亲爱的”

作为邮件正文的开头,却免去我的姓氏不写,好似这封“亲爱的”

信并非写给我,而是写个任何一个可以被称之为“亲爱的”

女性,或者是他过往生活中曾经出现过的女性。

在邮件里面,他向我描述他的生活。

他的生活依然很精致呀,前几年大红大紫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他根本无须为生活费太大的劲,他像电影里的作家那样抽烟斗,也有定期去电影院看进口原版片的习惯,他写的话里面有时候夹带英文,但并不是恶俗的单词,而是整句的长句子,那些句子出现得很突兀,有些甚至像是歌词,带着强烈的性格和喜好取向。

可是不管他在那些邮件里面表现得如何骄傲,描述着怎么样奢侈而令人向往的作家生活,他的小说还是透露着他的落魄,他是个过了气的、正在做最后挣扎的人。

往南方岁月去第四部分(5)

可是这是我做的第一本书,哪怕我不喜欢,我也得好好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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