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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久,吴远山痴愣愣地瞧着怀中熟睡的美人,有些懊丧的说了句:“明珠也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我现在该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老头子嫉妒了……收藏太让人伤心了,小伙伴们,看完别忘了点收藏哈杀意这个年关,对吴家来说有些难过。
可外人知道的是,吴二爷在年前骑马摔了,伤了筋骨,得卧床休养,且看李府日日派人往来送珍贵的成药就晓得了。
唉,摊上个好泰山就是他娘的不一样啊,二爷的这位未来媳妇儿的舅舅在腊月二十九入了阁,权倾朝野。
据说这位阁老舅舅最是疼爱李小姐,把她真真当成颗明珠来宠,那么爱屋及乌,二爷以后定会飞黄腾达。
渐渐的,大家好像忘了去年有个叫凤凤的女人惨死在吴家大门口,只知道这位吴二爷以后会做官,而且是大官,谁也不敢再叫他明珠小相儿,有些人甚至在路过吴家的时候,都会特意作揖打躬,表示尊敬。
正月初九,天比往日暖和了许多,连日来的炮仗声将墙角的雪生生给震融化了,少了许多残冬的诗意,可惜。
沈晚冬斜倚在门框上,瞧着正在院中古井旁洗衣裳的春杏发呆。
那晚的事过后,老头子出奇的安静,哼,这老东西鬼的很,想必心里在想狠招儿,把她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乡下养胎吧。
也是,她怀的是吴家亲骨肉,老东西就算再恨她,总碍不着孙子什么事。
想到这儿,沈晚冬不屑地笑了笑。
当初她和二爷同过房后,就提出一起走。
二爷当时犹豫着,说是要准备过日子的银钱,先不急。
后来她有了身子,本以为走到了这步,这男人肯定会下决心吧。
谁知他还是犹豫着,说是要给她先偷偷置办一处地方,让她暂且住着,等他将里外的事都办妥当后,就带她走。
呵,真把她当三岁小孩儿哄了。
她心里明白,二爷就是还撂不下那条黄金做成的裙带,想要家里供着一个母夜叉,外面再偷偷养着一个红颜知己。
凤凤当时烈性,受不下里外这口气,吊死在了家门口。
而她自然也不愿一辈子见不得人,其实她根本就是被老头子强行诓逼进吴家的,凭什么还要被这对父子欺压?大不了,鱼死网破,谁都别好过。
一阵凉风吹过,沈晚冬冻地打了个哆嗦,她舔了舔发干的唇,瞧着不远处骂骂咧咧洗衣裳的春杏,心里又有了主意。
春杏自上次挨打到如今,已经过了十多日,脸上的伤基本好了,敷上粉就完全看不出了。
因过年前后下着雪,没法晾,今儿轮着好天,就赶忙拿出来洗。
“下作的娼妇,怎么不去死!”
春杏小声咒骂着,手指轻轻抚着脸颊上那条还未好透的血口子,低头在水盆里照,她越想越恨,解气似得将已经拧干的衣裳往水盆里一惯,激起了串水花。
“自己个儿做了那些下流没脸面的事,还连累我被老爷打,真是个蛇蝎心肠的臭婊子。”
骂到这儿,春杏手伸进贴身小衣里,掏出一只小小的玉蝉,大拇指来回抚摸,她的眼忽然泛湿了,小嘴儿抿住,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温柔呢喃:“她到底哪儿好,怎么就把你给迷成这样,你,你为何从来不正眼看我。”
原来如此。
沈晚冬淡淡一笑,抬步慢悠悠地往院中走去。
她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两眼瞧着那晶莹剔透的玉蝉,故作惊喜:“呦,你哪儿找见的,丢了有一个多月了吧。
我就不明白了,这小玩意儿有什么好的,怎么二爷就那么在意呢。”
春杏的脸和耳根子登时就热了,她立马站起来,眼睛慌乱地乱瞟,并没回沈晚冬的话中话,而是下意识笑问道:“您这会子不是应该在歇午觉么,怎么出来了?您,什么时候站在我后头的。”
“就刚刚。”
瞧见春杏松了口气的蠢样,沈晚冬笑了笑,不动声色的将玉蝉从春杏手里抽走,紧接着把春杏拉进屋子。
屋里暖和,兰花香气熏得恰到好处,让人身心轻松。
沈晚冬从锦盒内拿出只绣了牡丹花的锦袋,从里面倒出一封细丝雪花银和一条珍珠手串,塞进春杏手里。
她轻拍着春杏的手,揣摩着这丫头一丝一毫的微末神情,说道:“你知道的,老爷平日里常说要节俭。
这三两多银子,我也是攒了好久才攒下的,至于这条手串,就算是我贺你嫁进吴家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