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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说,自从我穿越到明朝,霸着容疏狂的身体以来,一直是抱着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的话。
那么,从现在开始,我终于清醒的意识到,我不是一个旁观者,我是这个江湖的一部分,绝无可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
作为御驰山庄的庄主和间谍,汉王谋反这事件已经跟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寿命,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即便汉王谋反必将失败,但是,间谍工作不是请客吃饭,这是一份需要极高智慧与胆量的技术活。
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这件事跟我压根没有一点关系。
我可不想为了什么忠烈名士的头衔,就把自己的小命丢掉。
对我来说,这个时代,既没朋友,也没爱人,自然是生命的价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个虽然不太伟大,却无疑最实际的决定‐‐跑路!
不过,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费,很多很多的路费。
其次是易容,能变性当然更好。
我彻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这个尔虞我诈,弱ròu强食的江湖上,没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简直混不下去。
跟着风亭榭走了两天之后,我简直没有力气活下去。
天知道,他发什么神经,一会拖着我发疯一样的跑,一会休息两三个时辰,像个傻瓜一样在树林里干坐着。
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专挑那些荆棘难走的山路。
一会骑马,一会坐轿,有一次居然还搭乘了一辆粪车。
更有才的是,当他身穿一袭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粪桶上时,仍能保持着那副高雅出尘的神情,真是难为他了。
不管怎么样,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要钱的借口‐‐经过两天惨无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经被无数硬糙树枝划得破破烂烂,不成样子,估计拿根绿竹棍,往乞丐堆里一站,他们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当帮主了。
到达南京城时,我立刻表明态度。
&ldo;姓风的,不管你有什么计划。
我要休息三天,这三天里,我哪里也不去。
&rdo;说完,就往c黄上一躺,感觉全身酸痛,骨头们纷纷闹着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强硬态度,居然同意了。
&ldo;好!
&rdo;&ldo;还有,我要点银子。
&rdo;&ldo;多少?&rdo;&ldo;你有多少?&rdo;&ldo;三百两银票,还有些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