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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被这软柿子拍了个人仰马翻。
作者有话要说:7、逃离(七)一看对面俩小子歪歪斜斜的走路方式,越宁就知道有问题。
比起这些只知道跟小学生&ldo;借钱花&rdo;的货,越宁才是真在社会上混过的。
他吊着伤臂的时候就睡过桥洞、躲过混混、翻过垃圾筒,跟划地盘的乞丐们&ldo;沟通&rdo;过、拍翻过无事生非见着残疾人就想欺负的手贱货,偶尔还跟野狗干架,凶狠警觉是刻到骨头里的东西‐‐都是被环境给逼出来的。
这一回一看,他就乐了,这哪里出来的俩逗比啊?一歪头,后面还有一个。
好么,学会前后包抄了。
打头那小子也不过十三、四,一头非主流的发型染了个黄毛,跟着港片学得一副不伦不类的大哥样儿,叼根牙签:&ldo;小子,新来的?有钱不?借点花花!
&rdo;借你啊!
越宁根本就没拿李援朝的那两张钱。
基本上算是过目不忘,除了工具书和十分感兴趣的、觉得有必须反复阅读的,其他的书他翻过一遍之后就完全不用买。
这点钱对他未来的生活来说,攒起来也没用,还显得小气。
不如大方一点,啥都不拿。
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有,越宁也不打算给。
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没完没了。
小混混怎么可能讲道义?越宁很诚实、很客气地说:&ldo;我没钱,有也不借给你。
&rdo;小混混脸本来就歪着,这回倒气得正了,很有气概地一挥手,道:&ldo;小子胆儿够肥啊!
给他点颜色看看!
&rdo;看着两位小弟往上撸袖子,越宁就呵呵了,原来是一群雏儿。
许多没真正干过架的人会以为,打架么,打脸多爽,啪啪的。
事实上,这是一种相当傻逼的想法。
巴掌通常用于胜券在握,想给失败者以羞辱的时候。
真正开打的时候,人的腿,力量比胳膊要强得多。
再说了,腿长啊!
你巴掌抡圆了还没呼到别人脸上,人家腿一蹬,就给你一窝心脚,瞬间倒地不起。
除非握有犀利一点的武器‐‐比如刀斧棍棒,或者真练过功夫有点招式,否则,手不如腿。
即使用上肢,肘击的力量也比手强。
现在,小孩儿打架,没用武器,当然是直接上腿。
擒贼先擒王,越宁冲小黄毛冲了过去。
小弟什么的先不管,揍翻你大哥再说。
对上十七、八岁已有成年身形的人不好办,对上这几个还是不用怕的。
越宁天生腰细腿长,现在年纪不大,一双腿却已经不短了。
略一发力,一个窝心脚上去,先踹翻了小黄毛,回头恶狠狠地瞪着两个小弟,精致的脸上一片煞气。
他五官轮廓本就略深些,眼眶微凹,越发显得眼神幽深。
两个人都被他的气势吓住了。
初中没毕业的年纪,几时见过这么凶恶的眼神?越宁煞气重的时候,野狗一对眼都能吓跑。
这俩不敢动了,越宁也没停手,极有压迫感地一步一步走近小黄毛,小黄毛还要挣扎,大约是觉得丢了面子,想找回场子。
爬起来就往前冲。
越宁有时候是真的不明白,人怎么能就蠢成这样呢?还冲,你不会动动腿啊?我都给你做过示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