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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的形式,如果未来联盟的事务繁忙,或者需要她出任务,芙蕾雅能照看大熊的时间就会剧烈减少。
倘若某天在战斗中受了伤,或更糟,有人发现了她的身份与住所,大熊恐怕就会得到更糟的待遇。
于是在征求了布鲁斯和阿尔弗雷德的意见后——其实就是阿尔弗雷德,布鲁斯原本想表达些反对意见,结果老管家笑眯眯地只说了一句“庄园里当然有大熊先生的位置,您说对吗韦恩老爷?”
布鲁斯就屈服了。
想办法将这个大家伙带到哥谭来简直费尽了芙蕾雅的心思,不想麻烦阿尔弗雷德,也不可能就抱着它飞,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把它送到了机场托运。
大都会飞哥谭的航班从起飞到降落只有半个多小时,但这半个小时里她时刻提心吊胆地听着货仓的动静,比战斗还要紧张。
所幸大熊在庄园里适应良好,这里地方很大,它能尽情地撒欢奔跑。
并且这只聪明的小东西很快熟识了新家的各种设施,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哪里放着它的小窝,哪里是饭盆都一清二楚。
才没几天,阿尔弗雷德已经开始把它当孩子疼,就连布鲁斯也偶尔会和它玩耍一会儿。
大熊原本雪白蓬松的毛越发水滑起来,个头也好像被喂胖了一圈。
就是这一次,芙蕾雅正式见到了达米安·韦恩。
达米安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虽然还没成年,举止却像经过了许多风浪。
第一天回家的时候他对莫名出现的一大群人表示了隐隐约约的不满,不过后来就再也没提过。
中午芙蕾雅去餐厅给自己倒水,看到他虽然满脸不屑,却半蹲着在给大熊在系它疯跑时弄掉的项圈。
“你真的没有审美,比老头子还土。”
达米安一边挂项圈,一边说,“这么难看的东西还能让你乐得不行。”
大熊吐舌头喘着气,舔了舔对方的脸颊。
“恶。”
达米安假装呕吐,“别那么黏糊。”
“他是只狗,达米安,他就喜欢blingbling的东西,”
芙蕾雅笑着摇头,“你要是能做一个亮晶晶的蝙蝠项圈,我明天就给他挂上。”
“随便挂什么也比在胸前挂个‘s’要好吧。”
达米安拍拍大熊粗壮的脖子。
对此克拉克选择不发表任何言论。
由于小记者和其他人不同——两个有钱任性的土豪,一个干一票吃三年的古董商,一个休假的宇宙警察和一个无业游民——他只好每天早上飞到大都会去上班,晚上再飞回来。
七个人里唯一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就是闪电侠,他也必须每天早上狂奔去上班,晚上再跑回来。
两个打工仔很快建立起了革命友谊,好像一下子就把刚接触对方时的大打出手与幼稚的跑步比赛忘了个干净。
说到闪电侠巴里·艾伦,他和哈尔一起到达韦恩庄园时所有人都没有戴着伪装,心大的哈尔在介绍时又一不小心喊出了他的名字,于是没多久也干脆天天穿着牛仔裤衬衫在房子里晃了。
芙蕾雅第一次见到他的面孔时两个人都是一愣。
“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那时巴里狐疑地问。
“我们见过?”
同时芙蕾雅也说。
他们陷入了冥思苦想,直到布鲁斯刚好走过来倒咖啡,问清原委之后翻了个白眼。
“四年前的十二月六号,你还在中城大学读书时曾在中心城地铁站卷入过一场劫持事件,当时作为见义勇为的路人上了报纸。”
他看着芙蕾雅说,“因为地铁里死了人,闪电做了犯罪现场证物取样,你们就是在那时见的面。
我还有一张监控拍下的握手照片,要不要纪念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