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三天了,她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里整整一百二十三天了。 这四个月来张苑什么正事也没干,期间还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弄明白自己究竟穿越到了哪。 说是穿越,不如说是穿书了。穿到了她闺蜜曾追过的一本武侠古言里。 当初她被看书看得走火入魔的闺蜜念叨得耳朵都要长茧子了,所以对这本书印象极其深刻。 剧情大概就是——一个遗落人间的魔王千金,在机缘巧合下进入天下第一仙宗凌弦宫修炼,一路飞升成为了宫主的首席弟子后,顺便和高冷孤傲的师尊拍拖的故事。 有一说一,清冷矜贵的师尊,这人设挺吸引她的。要不是张苑那段时间备考英语四级,她绝对会去看。 既然都穿来了,张苑想:那就既来之则安之吧,作为摆烂且佛系的女色狼一个,来了武侠世界后,她还是非常期待能见到传说中的清冷师尊的呢! 什么?你问她是不是穿成了女主? 放屁,女主的剧本她根本拿不到,就算拿到了她也只会躺平装死、天天吃喝玩乐,首席弟子的位置她根本没份。 那她穿成女配咯? 一开始张苑也是这么想的。虽然没看过原着、不了解剧情,但毕竟自己衣装华贵,家境优渥,看着就不像普通人。 于是她就像来旅游一样,观景打卡,恨不得在每个景点把“张苑到此一游”都刻上墙。 直到爹娘抓她去相亲时,她才惊觉不对——她一个富商小姐,跟武侠有什么关系。 张苑这才悲催地意识到自己是个比炮灰还要炮灰的路人群众。 好在这个朝代民风开放,她不相亲也没什么大碍。秉承着有富不炫天崩地灭的原则,她天天跑酒楼玩,看看来往的俊朗侠士解解馋。 但张苑总归有点心酸,这本书好像是纯爱文来着,常年混肉文圈的她原本还意淫着能跟清冷仙尊大干一场的。 即使自己谁也不是,但她还是会多留意来往的江湖子弟,盼着能掺和进主线里,亲眼看看师尊本人。 可是守了这么久,她还没见过凌弦宫的弟子。 夜里华灯初上,她换了身娇俏些的衣裳,和往常一样来到城中最大的酒楼金碧楼。...
开始阅读重朝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邻居们热情而友好。他们会主动给他送饭帮他拿快递捎他上下学甚至乐于满足他所有生活需求。重朝很满意这种温馨平静的生活,但他不知道他居住的地方,是本市知名闹鬼小区,里面充满了不可名状之物。他的邻居们看起来温柔善良柔弱,但每一个走出去,都能引起人类震动。直到有一天,一群奇怪的人前赴后继冲进小区。他们喊他钦天司,说他是未来的灭世boss。有的人一言不合要杀他救世有的人哭着喊着要做他信徒还有一批人路过看了看热闹,邀请他一起去创造新世界。重朝缓缓走进心理咨询室医生,我好像精神分裂了。魔蝎小说...
龙惑是一条小金龙,在人间开了一家结缘小店,为需要增加修为的小妖怪与人类结缘签订契约,从中得到善缘回报,增加修行。龙老板就是那个赚差价的中间商。然而咸鱼躺平的小金龙,一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
两个雪人默默从雪海中爬出来,宛若两根没有呼吸的木头,直看着白衣蒙面女的身影消失不见。他们才重重的吐出满口血水,快速奔向车队。另一边。嗖白衣蒙面女的飞镖速度很快,破风声混淆在北风呼啸中,常人听不到。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