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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就是再清晰的指纹在手,也得给我个比对的人才行。”
“那就把他找出来呀!
这么棒的证据摆在这儿,往后的事情毫无难度呀。
这案子越来越简单了。”
在我积威之下,a探长咽下了“说得轻巧”
之类的词汇,转而谦卑地求教: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这太容易了。
我们的优势相当大,前前后后,一共有四个证人看到了他,”
a探长插话“就是一个有用的都没有”
,“这你可错了。
只要把四份证词放在一起稍加对比,真相就在其中。
我想,作为头期款,我可以先付给你——神秘人的职业。”
“职业?”
a探长莫名惊诧,“不是……你破案到底什么路数?先是触类旁通的伪炫学,再是忽略一切的纯逻辑,现在怎么又变成老派风格的铁口直断了?”
“别着急,一会儿还有黄金时代呢。”
“可是……职业,拜托!
就是福尔摩斯,也要见到这个人,或者拿到他用过的东西,才能判断的呀。”
“但水尔摩斯不需要!”
我目空一切,睥睨众生,“不废话了。
首先,让我们列出四位证人:散步、老者、助理、柠檬。
我建议把三位女士编成一组,看看她们证词的异同。
很明显,女性更爱干净,注意个人卫生,她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他的衣服很脏。
这就不对了。”
“怎么就不对了呢?说得一样还不对,那要怎样才对?”
“问题就在她们条件不一样,口径不该如此统一。
散步女与他擦身而过,柠檬小姐和他面面相观,她们目击嫌疑人时,几乎近到呼吸之声相闻,能够发现他衣服的问题,完全合理。
可助理情况不同,她只是远远地望见他,虽然不断走近,但尚未走到近前,就转去处理苹果意外事件了。
她从未有机会接近他,而相隔一段距离之下,她何以判断他衣服的脏净?那衣服得脏成什么样子,才能老远就看出来?”
“这……你说呢?”
跟推理迷相处了这些日子,a探长终于学会把问题都丢回来了。
“我认为,引发她这种认知的,绝不是长期积累、把白衣服穿成灰衣服的那种脏,那样远远看去,只会认为本来就是那种颜色。
我觉得应该表现更突兀,比如明显得绝对无法错认成装饰花样的污渍?事实定是如此,但我们要知道,产生这种想法对证人来说并不容易。
助理小姐就职于模特公司,平时接触的都是前卫到简直不明所以的服装:最匪夷所思的设计,最稀奇古怪的材料,最天外飞仙的风格,她见得多了;那种走残破路线刻意做旧的,更是不会陌生。
那么,在辉煌的表演大厅里,她看到那个人,为什么她没有按照职业习惯,认为他穿的是新潮的奇装异服,而能客观地把污迹就看成污迹,并精准判定此人与全场风格不搭呢?”
“好,我记下来。”
a探长很受教。
“对比完这一组,我发现了信息的递减性。
目前所知的嫌疑人主要特征有四:年龄、头发、衣着、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