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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夏闭上眼,双手攥成一团,俄顷,又一次张开,去看照片下方的案情简介。
她对这段文字早已熟稔,粗略读完,靠向椅背在脑海里逐字研磨。
郑朗的手指被硫酸烧过,不会留下指纹。
现场也没有鞋印和其它痕迹,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显然是被他精心处理过了。
就连犯罪时间他也做了选择,定在大人上班孩子上学的白天。
每一个细节他都缜密计划过,若不是她从照片上看到了那顶裤脚缝制的尖帽,这起案子,毫无疑问是一宗死案。
辛夏的眉心缩了一下,坐直身子,在电脑上快速浏览其它六宗案卷。
她飞快滑动滑鼠,目光汇聚在密密匝匝的黑字上,行行略读,越看,心就越凉,到最后,凝成一块冰坨,却仍突突跳动着,像是要从胸膛里冲出来。
滑到最后一页,屏幕上剩下大面留白,刺得她双眼生疼,几乎要沁出眼泪。
她失了力一般重新躺回椅背,重重喘息几下后,抓起手机拨通了任华的电话。
「任厅,我可能......发现郑朗的秘密了。
」
***
同一人犯案,但和衣柜藏尸案相比,郑朗对其他几起案子的处理显然过于草率了。
辛夏在查阅卷宗的时候脑海里撞进了一个想法:敏敏对郑朗可能有某种特殊的意义。
而他犯的那几起普通的凶案,一方面是为了生存,另一方面,可能是为了其它案子打掩饰。
辛夏曾经查过高车族的文献,那上面记载了一种特殊的祭祀方式——『而』,即烹煮人祭。
简单来说,就是胜利者一方将敌方首领的人头放在青铜容器中蒸煮。
她由此联想到自己在郑振峰犯罪现场的照片看到的影像——一只写着硫酸两个字的瓶子。
她一直没想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恍然大悟:郑振峰在提醒她,郑朗的报复并没有终止,他还要找到一个人,用她的身体完成他对恶青的承诺,那个人就是柳云。
但柳云早已死在监狱里,所以,他只能用与她相似的人,拼凑出另一个「柳云」。
高车人以「舌目口鼻耳」代五行,以天灵为颅,这六种人体组织,便是郑朗苦苦追寻的替代品。
任华后续又查到两起案子,从侧面印证了辛夏的猜测。
两起案件被害人有一个共同特徵,那就是头脸部位都有缺失了,一个是舌头,还有一个,是嘴唇。
犯罪现场无一例外没有留下线索,唯一一点,就是两起案子发生的地点,和郑朗这二十多年来的犯案足迹重合。
辛夏听了之后恍然大悟,促声道,「我爸头七那晚,郑朗来到我家行凶。
我伪装成敏敏的样子,试图吓走他。
但他对我说了四个字:你不是她。
我当时以为他说我不是敏敏,现在才想明白,他是说敏敏不是柳云。
高车人信鬼神,他以为敏敏回魂,所以才仓皇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