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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一 旅行的意义
当生活都成问题,旅行就更是件奢侈品。
第一次坐飞机,是1995年,二十二岁,参加学校的师生团,坐中国民航到北京,住北京大学,挂名是学生,其实是旅客。
第一次出门,除了“过分必需”
的物品,我坚持带着王菲刚出版的CD《Di…Dar》去北京—— 我大概以为在北京听王菲,会听出另一种味道来!
除了王菲,我也带了向朋友借来的傻瓜相机,一本MUJI记事簿,打算每天回到房间,记录下当天的行程。
我果然不是亦舒小说中的男主角,在京期间,每天玩得疯狂。
虽然每每走过一处地方,看见一些人,可能有一点点的感觉想要记下来,可是那念头一闪即过,随即又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像我以后的生命一样,太赶,总来不及记下一丁点东西。
最后,那本MUJI记事簿最终只有在飞机上写的那一段:“12月24日,第一次坐飞机,实在令人兴奋,但不敢乡巴佬似的给同学们知道,只好冷静地坐在位置上。
不过,我知道这会是个愉快的经历。”
那次旅行,最终我只是把在北京四处游览的相片与大小名胜的入场券存盘,当做是第一次旅行的记录。
自此,旅行变成我最大的嗜好,一有空,有点钱,我便不顾一切冲出香港。
开始时,我也曾立志以后去旅行也要写游记,结果都是无法成事。
可能是旅行的机会仍然太难得,有钱没假期,有假期没钱。
这事就像爱情一样 ——你不爱的爱你,你爱的不爱你 —— 不玩至最后一滴精力用尽誓不罢休。
结果每次旅行留下来的,总是一张又一张的照片与菲林底片。
对!
没看错,是菲林。
现在有数码相机与iPhone,拍照当然为所欲为。
但那时,一筒菲林只有三十六张,每拍一张相片也得经过精心计划,还要小心不要让菲林走光,故对照片也格外地珍惜。
但无论拍得如何多,看见的定比拍下来的多。
我想,那风景、那感动不管是否拍下来,那回忆必定躲藏在我脑袋的某一个角落里,只待一天,趁我不在意时破茧而出。
闭上眼睛,就会记得天安门外那飘浮在半空中的纸鸢与下面走过的高大军人;台北永吉路小食摊传来的浓香与红楼外的啤酒味;曼谷夜店外行人色彩浮躁的夜行衣与热辣辣的空气;布里斯班的蓝天白云下的四处乱走、穷凶极恶的大鸟;巴黎暗淡天色中走出metro站口的路人;尼罗河中凉风吹送下英式曲奇饼的香气与非洲小孩腼腆的笑脸;涩谷jr站口外用霓虹灯组成的路标与小女孩脚上的粗筒袜……甚至十四岁时与一班男同学在南丫岛宿营房间中的汗臭味。
记得,我通通都记得,而且从没有怀疑过这隐藏在脑袋一角的颜色与气味。
可是如果我当日认真地把旅程中的感觉快速整理好,记下来,前后对比,这又是否又与我的记忆有所出入?这事情正如每次回看自己十八岁时写下的日记,看见那时候的自己永远有不可思议的感觉。
如果……如果我真的记下来,像小友阿Sam那样,不只记,还是那样的巨细无遗,连带私人感情都照样记录无遗的话……根据蝴蝶效应,世界又是否会变得不一样?我的成长又是否会有点不一样?
打开小友阿Sam的旅游札记,他又会如何记下我们在香港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我记得,那天是炎热的,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碰面,他仿佛穿着黑衣,戴着全宇宙文化人(包括我)通用的黑框眼镜。
相认后,我们在街上一起抽了一根烟,他送了一个发条铁皮车玩具给我做见面礼。
那时,他有一股清洗得不干净的大学生气息,虽然抽着烟,也有点胡碴子,但看起来,样子实在幼少、年轻,如果不是早在网络上联络了好一阵子,是想不到他已是个有名堂的作家了。
去年再见到他,大学生气息不见了,人已经老练能干,是仿佛知道世界一切奥秘的一个男人了。
现在的八零后,果真如张祖师奶奶所说:“呵,出名要趁早呀!
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