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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残旗猎猎,残阳如血。
草原上风声呜咽,鼓角争鸣,那是人类的脉动,雄性、狂野。
鸟兽早已星散,唯有几只兀鹫,不知疲倦地盘旋着,那是死神的宾客,嗅吸着盛宴气息,等候着纵情狂欢。
胡兵铺天盖地杀来。
冷,极寒。
一员汉将立马横槊,满脸血渍,面目狰狞,已看不清本来长相,仿佛戴着一副拙劣面具,来自一个拙劣匠人,很不讲究,信手涂鸦。
唯有那双虎眼,依然令人望而生畏,冷静、冷酷、毫无畏惧,那属于超级猎手,雄踞生物链的顶端。
他曾是有名的美男子,阀阅门楣,白袍将军,朝堂之柱石,春闺之幽梦。
如今血染征袍,已成紫衣,紫得发黑,腥得浓烈。
那是跳动的鲜血,瞬间凝固,自己的血,敌人的血,交融在一起,飞溅的刹那,死死扼住彼此的喉咙。
那是将军血、勇士血,不分胡汉。
人的影子,马的影子,马槊的影子,在草原上拖得很长很长,时间似乎也变得悠长,他已记不清过了多少日子,这是连续第几次厮杀,但有些数目铭心刻骨、血一般醒目:
五千精骑伤亡殆尽,五百武钢车折戟沉沙,十万雕翎片羽无存。
全军覆没只在眼前。
死!
大将难免阵头亡,悲则悲矣,但那是悲壮,并无半点悲伤。
要知道,胡人十万大军伤亡过半!
那将是他的墓志铭。
他自负而张狂,麾下勇士历来以一当十,没有一个孬种!
他的大黄硬弓、乌龙马槊,更是多少胡将的梦靥,驱之不去,相伴终生。
杀了他,足以名垂青史,被他杀,似乎也能名垂青史。
因为并不丢人,甚至那是一种荣耀——我与神人对决过,而一般人,没有上场资格!
汉将回头看了看,不合时宜地笑了笑。
身后只余下十余名勇士,筋疲力尽,箭尽粮绝,依然是堂堂之阵!
他们是帝国精锐,精锐之精锐!
也是生死兄弟!
数万胡兵已杀至面前,不约而同勒住坐骑,直不愣瞪无语凝噎,这是我们的敌人?就这十几个汉军!
没错!
上苍爱开玩笑,场面略显滑稽。
左贤王克比能策马出阵,五六员猛将心中一紧,赶忙翼护左右。
王爷您悠着点儿,英雄气概一番,装装样子、鼓鼓士气还是可以的,不过丢了脑袋可就大大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