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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莎没留卢克多久,卢克就离开了。
取了那瓶啸鹰酒庄1992年首批酒中的一瓶,价值一万多美元,而且价格还在涨。
这也是卢克家收购的酒庄,每年只对外出售200箱。
但是老秦家只有秦老爷子和卢克不喜欢葡萄酒。
秦老爷子喜欢黄酒和米酒,卢克则喜欢烈酒和啤酒。
卢克早已经是千杯不倒了,喝什么酒都不醉。
但他还是喜欢烈酒的辛辣和啤酒的甘爽,唯独不喜欢酸涩的红酒。
把酒包好,放在行李中,卢克便想着出去溜达溜达。
艾尔莎那里已经快完事儿了,他去也不合适。
因为明天还要早起赶飞机,于是卢克就开车去了上学时常去的一间乡村风格的酒吧。
这里经常有些乡村乐队来演出,不吵闹,很悠闲。
推门进去,人并不多。
卢克依旧是那副牛仔装扮,很协调,没有万豪宴会厅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以前的卢克经常一个人来这里放松,而且从不在这里约炮,所以酒保和熟客并没有人认出卢克。
坐到舞台边的桌子上,要了份简餐,两瓶啤酒,卢克就欣赏台上的乐队演唱了。
主唱是个齐肩短发妹子,乐队4个人,两男两女。
另外一个女生,卢克越看越眼熟,很显然,那位妹子也看到了卢克,惊讶的连手中弹的吉他都跑了好几个音。
这个棕色长发妹子是卢克的“前女友”
之一。
一曲结束,这妹子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卢克身边坐下。
“天哪,卢克?你不是毕业了吗?”
卢克笑眯眯地递给她一瓶啤酒说道:
“这次回来处理点事情,明天一早就要去弗吉尼亚参加一个培训。”
这时女孩乐队的队员也来到了这里。
“嗨,安妮,怎么不介绍一下这位帅哥?”
卢克依旧礼貌的和对方打了招呼。
“我是她前男友,今天正好路过旧金山想喝一杯,我也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她的。”
然后卢克叫酒保给几人要了点酒。
安妮给几人介绍了一下卢克。
他们俩是大学时期橄榄球赛期间勾搭……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