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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蜀锦,……,不好,太厚重了,就用软丝好了,轻轻的,感觉很好看。
怎么,你没有吗?那用我的好了,……说完,他果真从怀中掏了一块白色的软丝出来,折叠的十分的工整。
原来早就准备好了。
他自己走到我的书桌前面,小心的铺开了那块白色的丝巾,然后研好了墨,提笔看着我。
我不是如此小气的人,放下了手中的鱼竿,拿起了笔这才问他,要什么字,鞠躬尽瘁可好?他笑了一下。
不好,那是你应付旁人的。
给我写一首古诗好了,就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手中的笔掉到了地上。
双手抱住了他,璐廷,你这是什么意思?太熟悉了,风毅那次从京城走的时候吟的也是这一句。
他一笑。
就是这个意思喽,……他又拿起了笔,看着我,写吧,也许这真的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你要原谅我以前的意气用事,冒失就和你割袍,可是,现在我才感觉出,很多感情就像纤细殷红的血脉,即使脆弱,即使伤痕累累,可是依然千丝万缕,无法斩断的。
我的手指收紧了,好像抓进了他的血肉。
你明知道不能善终为什么还要去?他没有回答,只是笑了一下。
你既然不喜欢这词,要不,换一个可好?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如果有幸,得如此清丽河山埋骨,也许,不枉此生了,……永离,你哭了,……,是为我吗?不是,不是,我谁也不为,……伸手擦了不争气的眼泪,重新拿起了笔,饱蘸了墨汁的毛笔此时如此的沉重,那两句话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写出来。
永离,难道要我走的时候都看不到你的字吗?我一咬牙,歪歪扭扭的写着,每一个字都像重锤一样敲打进我的心中。
可是在最后,我还是多写了两个字,珍重。
璐廷,希望你明白,……郑王子蹊三年正月,年轻的王在漫天飞雪的日子中迎娶了他的新娘。
典礼华丽隆重,喧嚣的气氛仿佛把这满世间的雪都渲染上了七彩丽色。
当然,这些都是听说,我没有去,那个夜里我留在了家中看书。
有雪的夜比平时亮了几分,手中随便拿了一本书,可眼睛却是透过这书,看到了窗子外面的天空上去了。
外面好像又暗了几分,于是低下头,看看眼前,忽然发现,原本清晰的字迹变得是如此的模糊。
我终于放下了手中的书,是屋子中的烛光太暗,不适合读书的。
门忽然被人推开了,就看见慕容抱了一坛子酒在那里抖落披风上的雪花。
当他看我的时候,发现他眼睛星亮,两颊有些淡粉色的红。
我一笑,你喝酒了。
他也笑了。
这么晚了还在看书,……,这是女儿红,要试试吗?他边说边撕开了坛子上的封,顿时那一种特殊的清甜飘了一屋子,让我都不由自主的嗅了两下,脱口而出好香两个字。
喜欢就尝尝,今夜才配如此好酒。
如今满街都是女儿红,毕竟这样的日子不常有的,……对呀,这样的日子当然不常有的。
很多王继位的时候只是将原先的太子妃立为王后,而今,子蹊可是用郑王的身份在迎娶王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