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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笑笑:“没事儿,我们以前经常这么干,差不多交作业的时候都是用万能作业本,我叫欧阳,国际贸易专业的,我知道你,你是学生会的,叫十八,对吧?”
“你怎么知道?”
我有些疑惑。
欧阳露出笑,露出小虎牙:“我们又不是很大,学生会的成员跑来跑去的谁不认识啊?另外就是……”
欧阳停顿了一下,低头翻着中级会计的书:“你认识左手吧?我和左手一个宿舍,总是能听到左手和方小刀说到你,我听了你很多事儿……”
“啊!
!
你就是左手他们宿舍的那个欧阳???”
我惊讶的差点儿喊出声,我慌忙用手捂住嘴巴。
欧阳的眼睛亮了一下:“你知道我?”
“左手跟我提过你,说你英文棒极了,毕业后会申请去加拿大的学校,而且上学期寒假,我还在你们宿舍……”
我想起去年寒假在左手宿舍,在欧阳的床上睡着了,那个温暖的宿舍温度,我慌忙打住话头,我总不能说我睡过你的床吧?欧阳转脸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你到我们宿舍,怎么啦?”
“没怎么,我,我看到过你墙壁上的书架,全部都是英文书。”
我岔开话。
阿瑟和小麦来学校找我,叫上左手和方小刀一起,到学校外面的小酒吧喝酒。
我刚接到李遥的信,对着酒吧昏暗的灯光撕扯着。
李遥是师大的学生会宣传部长,两个学校联谊的时候,大家互相认识了,李遥写的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因为都喜欢古典诗词,都喜欢古文,就一直通信,象少年时代的笔友,虽然后来可以发电子邮件,电话也越来越方便,但我们还是习惯用信封和邮票、还有钢笔写字往来信件。
那时候北京市内的通信,大概三天左右会收到,也就是一周左右我和李遥才会收到彼此的回信,打开信纸的瞬间,看着李遥隽秀遒劲的毛笔字,我就会特别兴奋,那个年代,还能坚持用毛笔和钢笔互相通信的人,估计不多了。
我听见左手问阿瑟:“工作怎么样?赚工资的感觉爽吧?”
“真是人走茶凉,我才毕业几天,你理都不理我了。”
阿瑟用手指头弹了我的脑袋一下。
我揉着脑袋:“哪有啊?我也得有时间去看你和小麦才行啊?”
“你还是不想着我们,要是想了怎么会没有时间?”
小麦朝我龇牙咧嘴:“我现在是社会上的人了。”
看着小麦的表情,我差点儿笑出声,从信封里抽出李遥的信。
“谁给你的信?”
方小刀一把夺过我手里的信,对着酒吧的灯光念着:“呀,还是毛笔字楷体呢,有才……十八,一直想去你们学校看看,却总是食言,不是学生会的工作太忙,就是我太懒了,告诉你一个可笑的事儿,我竟然晕车,奇怪吧,我当初也没想到男生也会晕车,对了,上次你帮我摘录的水经注译文我核对了,刚好是我想要的……我们同宿舍的室友看了你写在信封上字,怎么都不相信你是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