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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克森·梅尔运起来身体的龙脉,一大股火焰从口中吐出,将前方的热带植被化为灰烬。
“呵~呵~~”
丹尼克森·梅尔喘了两口粗气,感受着身体被掏空,面前依旧是无穷尽的丛林,身体左右是一同开荒的龙脉野蛮人同伴,身后是在不断把草木灰翻进泥土中的普通野蛮人,另外还有几位在不断巡视的人,其中领头的就是新进龙脉祭司、华雅帝国第三等爵位簪袅、自己的父亲——埃里克森·梅尔。
黑森伯格原来想命名自己的国家为黑森帝国,简单明了、一目了然,但转念一想人们一听到‘黑森帝国’这四个字难免会联想到黑森林之类的邪恶概念,所以熟知一个标题的重要性的黑森伯格就化身为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一种人——标题党。
在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黑森伯格将自己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国家命名为华雅帝国,并对下面的人宣布:
“有服章之美为之华,有礼仪之大谓之雅。”
这么说出去别人一听,感觉就不一样了,可以为以后融合其他文明提供助力。
并且,黑森伯格要求所有人民都要学习通用语,以及能背诵之前的那一句话。
文明的火种需要一点点来播种。
另外,黑森伯格还命令部落中唯一的文化人阿克琉斯·普朗克编撰了黑森部落的百年历史并记录今后发生的事情。
至于之前一百年发生过了什么就全靠黑森伯格的想法和阿克琉斯·普朗克的发挥了。
热带雨林湿热多雨没有秋冬,所以很难引起火灾、不易点燃,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些能够灭火的植被动物。
其实对于龙脉野蛮人来说繁重的了荒活动,对于黑森伯格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只要运用龙脉·活性龙炎,黑森伯格就能很轻易的在几个小时之内焚烧数千亩土地,另外被龙脉·活性龙炎烧死的有灵生物还能微微地增加他龙脉的活性总量,可谓是两全其美。
但是黑森伯格永远不会做这种事情。
因为只有让人们付出足够的辛苦与汗水,他们才会珍惜这一切;反之,对于轻易获取到的东西,人们往往不会很在乎。
等到了以后,新生的野蛮人有自己民族的历史去学习,这片土地中埋葬着父与祖。
这样才会有真正发自灵魂的明确信仰!
而目前野蛮人对于黑森伯格来说只能算是鸡肋,他们不是不虔诚,只是信仰十分模糊,比如:
大家都信了,那我也信吧。
红龙那么强,信就信吧。
反正也没什么坏处,信就信喽。
诸如此类的信仰。
所以丹尼克森·梅尔在这里辛苦开荒,同时经常运用龙脉也能加快它的生长发育。
黑森伯格给出的龙脉就像种子一样,可以在被获得者的身上吸收肉体供奉和散落的灵性进行成长。
丹尼克森·梅尔看着面前仿佛无穷无尽的丛林,不由自主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这比狩猎还要累人啊!
丹尼克森·梅尔一边心里抱怨着,一边催动着身体内刚刚滋生的龙脉,又是一口火焰喷吐了出去。
突然,丛林之中跑出来一头人立起来足足有两米五高的熊罴,看体型怕是能有接近一顿重,一身棕黄色的皮毛,不过脑袋上有一小片开始泛银白色了,猛然一声咆哮宣泄着被侵犯家园的愤怒。
这头熊罴的生命层次看样子已经达到了白银了,并且巨大体型带来的战斗力加成会使得同生命层次的人类在他的面前呈现劣势。
丹尼克森·梅尔心里计较道。
总算有点有意思的了。
埃里克森·梅尔看到这一头巨兽,面上也先是一喜,然后压抑住心情向熊罴迎了上来。
我们开垦丛林的时间也快有一个月了,这是我们这方面遇到的第三头生命层次在白银级别的生灵了。
还记得第一次经历白银猛兽的时候也是一头巨熊,我们方面这三百人(一百多青铜级别的龙脉野蛮人,二百多普通野蛮人),手忙脚乱,一时间就伤了二十三个,死了七个。
幸好这里三组一同开荒的队伍有哈达尔大叔在中枢随时准备支援,立刻赶了过来。
已经凭借龙脉达到白银上位的哈达尔本有力量将这头巨熊力毙当场,却没有那么做,反而正面扛着巨熊的怒火,训练了其他人利用军阵的能力。
丹尼克森·梅尔不由得更加崇拜哈达尔大叔了。
然后第二次遇到一头白银级老年的孤独丛林狼的时候,父亲团结着族人的力量,大家精诚合作,可能也是这头丛林狼进入了狼生的下坡路,只是伤了八个人就被自己的父亲带人击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