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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走了,他一口末动的绿茶放在桌面上,让人误以为他去去就回,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你错过了一次,便错过了一世。
恰巧沈默就是这种人。
沈默飞离城市的时候,我去送他,那个时候已经是十月份,天气忽冷忽热,送他的那一天,刚好下过一场大雨,所以天气很凉。
沈默穿了一件长袖t恤,理了一个小平头,很适合沈默这种脸不太大的人,看上去多了几份帅气,也活泼了不少。
「对不起!
」沈默要入关的时候,我终於鼓足勇气说了这麽一句。
虽然我是想为沈默好,但是背叛朋友总是事实。
「不用说对不起!
德龙,我不是嘉维,我已经惩罚过你,所以不会生你的气,因此我们还是朋友。
」说完沈默拎着他的行礼消失在登机通道上。
永远给人留有余地的就是沈默,令人以为永远也不会与他走入绝境的就是沈默,然而有一天,他会突然转身离去,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不会来一条简讯,上面说:「您的账户已经为零,请记得充值。
」亵渎彩虹 紫色 & 後记 end紫色我要说冯德龙就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扫把星。
他整天为李嘉维嚎丧,现在还多弄了一个赵存远专门半夜三更打电话来嚎丧。
再有就是简清,我对他的神出鬼没佩服到了极点。
一天里的二十四个小时,他有可能出现在每一个点锺,有时是清纯的高中生,出现在早上八点,有时是优雅的年轻贵公子,出现在晚上八点。
但最奇妙的是,他还会扮迷路的失去记忆的,误入狼窝的美少年出现在午夜十二点。
当然了狼通常由我来扮演。
我要说简清实在喜欢玩被人强奸的把戏。
我永远也猜不透简清下一个性爱角色是什麽,我唯一敢肯定的是做起来一定非常的high。
他们搞得我最近晚上频频失眠,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打开冰箱,里面又是空空如也。
自从上次去便利店巧遇简清(我一直不认为他是专程去等我的),我还没有去过便利店。
我套上鞋子决定去便利店买点什麽回来,啤酒,烟,又或者是避孕套。
我还没到便利店,就看见冯德龙撞上了李嘉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