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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玉米?”
向知县伸手抓起一把。
白大郎说:“正是,亩产极高。
得知俺要进城,朱大郎托俺给县尊带种子来。”
向知县觉得玉米粒挺漂亮,问道:“滋味如何?”
白大郎如实说道:“俺挑了些不适合做种的小粒,磨成粉煮粥喝,有些……粗糙,口感不如粟米粥和白米粥。”
“那便是庶民之粮了,”
向知县有些失望,说道,“放下吧,俺明年让佃户种于职田中。”
如果味道可口,向知县打算敬献给皇帝。
既然不好吃,那便作罢。
“那……俺告退了。”
白大郎想不明白,得知玉米高产,不该感到兴奋吗?咋向知县表现得兴致缺缺。
拜别知县,白大郎去往弟弟的办公室。
他说出心中疑惑,白二郎却笑道:“祝二等反贼的首级,还有那些反贼家属,早已押解到利州。
前几日,利州和兴元府都发文表彰。”
“所以呢?”
白大郎没听明白。
白二郎有点无语,只能耐心解释:“头这般嘉奖,等三年期满,就算不能高升,也会调往富裕县。
大哥现在把玉米送来,向知县明年在职田里种下,士绅们后年效仿,还没等真正推广开来,向知县已经被调走了。”
白大郎总算明白:“向知县如果大力推种玉米,等于是给下一任做政绩,他自己啥都捞不到。”
白二郎点头说:“便是这般。
玉米他肯定会种,但真正的用意,是把种子带去下一个任职地。”
白大郎鄙夷道:“有好粮食不多种,老天爷都看不过去,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又聊一阵,白大郎离开县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