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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十三瞥下儿子。
冷笑:“你觉得,我们那位可爱的孙孙,对此会怎么看呢。
我所知道的,他的父亲最喜欢忠贞不二的感情。
他那家人,对待感情都很慎重。
假如他讨厌你,转身回去了。
我看你怎么办!”
诺曼十三说完,觉得快乐无比。
“父亲,那个孩子只有十四岁,而且,这是我的私生活,我们需要皇帝出力,难道不喂皇帝饲料吗?他也希望他的爷爷快乐点吧。”
诺曼十四突然发现,自己家务事繁乱还真是个大问题。
恍然间他突然想到,自己为什么要如此在意或者讨好那位没见过的孙子呢?“一切为了利益。
一切为了利益。”
他开始催眠自己。
一位少校军官从宫外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再次小声呱噪的大臣们、宫人和女人们立刻安静了。
他们的安静不是因为尊重,而是因为他们的好奇心。
风带着,奥戴维、奥戴音、奥戴蒙、奥戴温慢慢的顺着红地毯向古老的卡蒙嘉内廷走。
他听到礼仪官在大声念着他的名字和爵位,诺曼席巴克罗林威治风埃德蒙大公,是啊,今天是叫风的最后日子了,在这个地方,他们都会喊我埃德蒙大公,我不再是风了。
(以后以埃德蒙这个名字称呼风)十四岁的埃德蒙,今天穿了最正式的朝服,原本卡蒙嘉这边安排了跟随的裁缝,但是显然,贝因托那边早就给准备好了一切。
显然富贵不是以巨大的珍惜的整裘皮来衡量的。
埃德蒙大公今日穿了纯黑色的斗篷,那粗丝缎斗篷上用最精美的金线绣上了五爪狮子。
少年大公没有按照那些贵族的传统扑上一些粉,他本色的肤色简直是漂亮极了,就如最华美自然的白色羊脂玉。
埃德蒙大公里面穿着漂亮的贵族长服,长服的边线依旧是灿烂的金边,他没有佩戴任何装饰性的勋章,他不屑。
他漂亮的长腰马靴闪着光晕。
他的头发依旧结了长辫,但是,在辫子的末梢不再只是束成柱状,他的内侍今天为他加了五色的宝石串花,梳头的内侍帮他梳理出一些很自然漂亮且有秩序的留海。
他的头发顺左右耳朵两边各分两缕以五彩玉束成一结、一结的。
看上去真是漂亮又高贵。
跟在大公身后的四位内侍军官,已经在半路得到陛下的封赏,从伯爵头衔少校军衔。
如今他们披了合体的纯黑无绣花斗篷,因为没有任何族系,所以还没有定出相关的族徽,可以肯定的是,不久陛下一定会爱屋及乌的。
埃德蒙大公的美丽此刻已经震撼宫廷,再加上四个长的一模一样,难得的是也属于罕见的漂亮型。
内廷非常安静,大家都仔细的观察着,生怕漏掉一丝一毫的细节,无疑,未来一年的卡蒙嘉,这位大公阁下的美貌,以及他可爱的四位内侍将是最流行的话题。
埃德蒙带着内侍不急不缓的走到陛下的御台前。
五个人犹如演练千遍一般抓起斗篷一角帅气的向身后一甩,整齐的施单膝礼。
埃德蒙心里默默的怨念了一下。